2016年1月11日-2016年2月6日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实际购房价款的2%给予购房补贴(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自用普通住宅,且适用1%契税征收率的,按实际购房价款的1%给予购房补贴)。
农村居民进城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并进城落户转移为城镇居民户口的,除享受条规定的购房补贴外,另外再给予一定的补贴,使累计享受补贴标准达到每平方米160元。个人购买商业、金融和信息类用房,按实际购房款的2%给予购房补贴。对以上房屋的购房补贴单户累计不超过2.3万元。
2、首付款比例降20%
2月2日,央行发布新政:居民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首付款比例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房贷政策一夜回到2009年。
目前首套房首付20%的政策已经在宿州实行,新政对于刚需购房者无异于雪中送炭,首付款比例降低切实减轻了购房者的购房负担。
3、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12%
4月1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在国新办例行吹风会上说,我国将从今年5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凡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该政策暂按两年执行。
6月7日,经安徽省同意,安徽省将规范和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凡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这一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
同时,宿州市公积金发布公告,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宿州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交5%,不超过12%。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2560,月缴存基数下限按现行的宿州市工资标准1250元执行。
4、降低契税
2月19日,“个人购买家庭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此次契税新政一方面加大了个人购买住房的契税税收优惠力度,降低了购房者尤其是刚需购房者的购房成本,对刺激住房消费将会起到不小的作用,体现了对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