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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买房补贴政策最新政策,六盘水人才购房补贴多少钱

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采用发放住房补贴的方式解决,住房补贴包括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只能享受其中一种)。

用人单位要及时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和缴存手续,有条件的还可发放住房增量补贴。

引进高层次人才以租住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的,由用人单位发放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标准,按各层次引进高层次人才租房面积标准乘以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月租金。租房补贴按月计算,每年集中发放一次,发放期限不超过5年。

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的租房面积标准如下:

1、属本办法第三条第1类人才的,享受面积为200平方米。

2、属本办法第三条第2、3、4类人才的,享受面积为120平方米。

3、属本办法第三条第5、6、7类人才的,享受面积为80平方米。

工作关系转入我市,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在我市购买住房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放50%的购房补贴资金,剩余50%在5年内按年度等额发放。

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的购房补贴标准如下:

1、属本办法第三条第1类人才的,补贴120万元。

2、属本办法第三条第2类人才的,补贴60万元。

3、属本办法第三条第3类人才的,补贴35万元。

4、属本办法第三条第4类人才的,补贴25万元。

5、属本办法第三条第5类人才的,补贴18万元。

6、属本办法第三条第6类人才的,补贴6万元。

7、属本办法第三条第7类人才的,补贴4万元。

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资金的筹集,按下列方式进行:

1、在党政机关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同级财政全额承担。

2、在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同级财政和用人单位根据财政拨款比例分别承担。

3、中央、省在市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企业按各自开支渠道办理。

第八条 对与在我市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并正常纳税的各类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具有学历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的海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两年内未实现初次就业的毕业生),在市内无法解决住房问题的,由用人单位按每月200元标准发放租房补贴,发放期限不超过1年,发放时间从其与所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且在外租房之月起计算,所需资金由企业所在县(特区、区)财政解决。

申请住房补贴的,申请人通过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用人单位出具的住房申请报告。

2、申请人填制的申请表。

3、组织人事部门批复引进人才的文件。

4、用人单位录用或聘用的劳动合同。

5、未享受过市内有关住房优惠政策或未获得市内高

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的证明。

6、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籍证明(复印件)。

7、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

8、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在本市工作满5年的,可获用购房补贴所购住房的全产权,用购房补贴所购住房可上市交易,同等条件下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工作未满5年的,申请人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因按揭购房贷款而进行的抵押登记除外)时,当地房屋登记管理机构应当暂缓登记。有特殊原因确需上市的,须经审查批准后由政府回购。

各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具备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可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贷款房源不受面积和房屋类别限制。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领取住房补贴期间离开原用人单位的,原用人单位应当自其离职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当地房改(住房保障)、财政部门,暂停发放其购(租)房补贴。服务期未满调离本市或辞职、辞退、自动离职、不假外出(含“三不要”出走)或被用人单位开除、因故被追究法律责任的,由用人单位按合同约定收回住房补贴资金。

市内培养且在六盘水工作的具备同等条件的人员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已享受过市内有关住房优惠政策或已获得市内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的除外)。

适用对象为: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2位完成人;

2、“长江计划”学者、国家“*”和“*”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

3、管理期内的省核心专家;

4、管理期内的省部级选拔管理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博士生导师;

5、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

6、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中华技能大奖” 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

7、高级技师;

8、我市急需的具有特殊技能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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