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了留住人才阜南县连连放出“大招”,这不,近日,阜南县出台了《关于印发阜南县人才购房补贴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真金白银”提高人才待遇!
自2020年至2022年期间,每年人才购房补贴总名额不超过2000名。超出本年度总名额限制的,轮候至下年度补贴。当年度补贴对象确定顺序和下年度轮候顺序,按所购商品住房网签备案时间顺序确定。
其中最高购房补贴达20万元,那么,哪些人可享受到购房补贴,怎样申请购房补贴?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阜南人才购房补贴
一、哪些人可以享受补贴?
1.按照招录人才的需要,对符合本县人才招录计划的各类人才、通过本县组织人事渠道录用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购房补贴;
2.按照激励贡献的需要,对在本县工作的市级以上劳模、英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人员(不包括集体表彰),给予购房补贴;
3.按照留住人才的需要,对本县在编在岗的各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给予购房补贴。卫生系统的购房补贴资格可以放宽至具备执业资格、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在职在岗的公立医院一线医护人员;
4.县委、县政府另行规定可以享受人才购房补贴的人员。
二、补贴标准是多少?
1.国家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学科带头人等,在本县购买商品房时采取“一人一议”方式给予购房补贴;
2.省级学术学科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业技术人员等,在本县购买商品房时按补贴面积给予2000元/平方米补贴;
3.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业技术人员,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在本县购买商品房时按补贴面积给1800元/平方米补贴;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可进行规模化生产、处于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的科技成果,并利用自带科技成果、技术或资金来我县创办、参股企业的人员,在本县购买商品房时按补贴面积给予1600元/平方米补贴;
5.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特级教师,地市级学术学科带头人,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在本县购买商品房时按补贴面积给予1400元/平方米补贴;
6.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全日制博士,县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高级技师,在本县购买商品房时按补贴面积给予1200元/平方米补贴;
7.专门引进的全日制硕士和“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生,在本县购买商品房时按补贴面积给予1000元/平方米补贴;
8.通过本县组织人事渠道录用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本县购买商品房时按补贴面积给予800元/平方米补贴;
三、补贴面积是多少?
本办法所称的人才购房补贴,是指补贴对象以本人或配偶的名义购买本县内经政府依法出让的国有土地上开发建设的一手商品房时,根据补贴对象不同情况,由县财政以货币化方式给予补贴面积和补贴标准不等的分级补贴。购买商品住宅补贴面积为100平方米,购买公寓房补贴面积为60平方米,补贴标准自800元/平方米起,根据人才层次和贡献情况,分级上浮调整。
四、符合条件的是不是都能享受到补贴?
1.符合规定的各类人才和激励贡献人员,只能享受一次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2.已享受濛洼迁建、棚改等征迁安置政策,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的,不再享受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3.已分配保障性住房的,可以在退出后享受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4.先期实施的通过本县组织人事渠道录用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仅在本县购买首套商品房时给予补贴。
5.人才购房补贴实行先申请,后购房。在经申请审定具备人才购房资格前先行购房的,不享受购房补贴。
五、人才购房补贴资格审定程序如何办理?
1.申请。申请人如实填写《人才购房补贴资格审定申请表》,并附规定的各类人才、激励贡献等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家庭户口簿、本人及家庭成员不动产查询证明等资料后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初审。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后,将符合资格条件的分批在本单位内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3.审定。申请人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将初审合格的资料及公示结果报县编办、人才办、人社局等部门复审,复审通过后在县政府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完成审定,明确补贴面积和补贴标准,并将审定结果分别反馈县住建局和申请人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其中:符合本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的引进人才,第1至7项由县人才办负责审定引进人才,第8项由县人社局负责审定;符合本办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的激励贡献人员,由县人社局负责审定;属于本县公务员、参公或事业编制人员的,审定前应由县编办审核编制情况。
4.购房。经审定符合人才购房补贴资格的,可以直接在市场上选购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商品住房。也可以根据县住建局定期公布的本县团购房源情况,向县住建局报名登记购房意向,以团购方式组织选购商品住房。
六、人才购房补贴如何发放?
1.申请。申请人申请购房补贴前,应和资格审定部门签订《阜南县人才购房补贴协议》(一式四份,申请人及所在行业主管部门、资格审定部门、县住建局各一份),并填写《人才购房补贴发放申请表》,提供所购商品住房的网签备案合同等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初审。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购房补贴资格、购房时间等进行核查后,将符合发放规定的在本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3.审核。申请人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将初审合格的资料及公示结果报县住建局审核,由县住建局核定属于年度补贴名额内,并核定补贴金额后,在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完成审核。
4.拨付。县住建局将审核结果报县财政局,申请拨付补贴资金。县财政局核查已申请数量、剩余年度补贴名额、补贴总金额等情况后,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县住建局购房补贴资金专户。
6.发放。县住建局向申请人打卡发放购房补贴资金。
在未签订购房合同前,申请人资格条件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及时向原购房补贴资格审定部门书面申请变更,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为了更好地服务县教育系统教职工享受购房补贴,阜南县教育局设“阜南县教育局人才购房补贴工作办公室(筹)”,办公地点:教育局四楼校安办,咨询电话:672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