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金寨县人才队伍质量,引导和鼓励优秀人才来金寨县干事创业,经金寨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引进高层次人才60名(详见《金寨县2020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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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2020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一览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六)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金寨县2020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一览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考生不得报考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有关待遇
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期聘用合同,可享受以下待遇:
1. 薪酬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规定执行,绩效工资部分可向引进人才倾斜。
2. 住房补贴。按其本人意愿选择享受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本人或以配偶、子女名义在金寨县购买商品房的,给予8万元购房补贴(首次补贴50%、其余分年度补贴到位)。选择在金寨县租住的,免费提供一套公租房,或每人每月发放600元租房补贴(补贴期限5年,按年度发放)。
3. 生活补贴。每人每月发放1500元生活补贴。
4. 职务聘任。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对原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引进后按相应资格直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对引进后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经批准可设置特设岗位聘任职务,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
5. 子女就学。引进人才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由教育部门依据实际情况统筹解决;接受义务教育的,尊重个人意愿,由教育部门在学区范围内优先安排就读;接受高中教育的,由教育部门依据考试招生等政策,安排到相应普通高中就读。非我县户籍子女就学,享受我县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6. 家属就业。引进人才的配偶、子女需要来我县就业的,由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原来工作单位系机关、事业单位的可按原单位性质对口安排,由组织、人社、编制部门负责协调落实,用人单位做好对接服务。
7. 医疗保健。引进的人才,由卫计部门安排当地二级以上医院提供医疗服务和便捷医疗通道,并建立健康服务档案,5年内每年免费体检一次。
8. 政治待遇。对我县脱贫攻坚和县域经济发展具有较大贡献的人才,择优推荐参选县、市“两代表一委员”人选,按规定优先给予提拔使用。引进的人才优先纳入县人才领导组成员联系范围,每年安排走访、慰问、座谈等活动,了解工作和生活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9. 金寨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引进助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金发〔2017〕6号)中规定的其他政策待遇。
引进人员工作不满五年辞职的,退还住房补贴,违约行为纳入个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