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州市创新发展大会精神,加快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州片区建设步伐,福州高新区在福州市出台“十项”政策的基础上,结合高新区实际,从“市里十项”政策中筛选确定《关于扶持企业技术研发的四条措施》等7项政策形成了区配套政策;同时新出台了高新区《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十条措施》等8项区特色扶持政策,构成了园区“7+8”政策体系。
《关于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七条措施》(以下简称《七条措施》)是7项配套政策之一。据介绍,《七条措施》在结合企业发展需要和园区实际的基础上,有三个突出的扶持亮点:
一是在省、市里扶持力度基础上,高新区再额外给予50%奖补;
二是鼓励人才培养,经高新区批准举办的高级研修班,一次性给予每班20%办班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是给与子女入学便利,经企业聘请为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高级职称的核心技术人员,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时,可由高新区与福州市协调,安排其子女在福州市区择校一次,或在高新区托管范围内择校一次。
另外,经认定符合《福州市创业创新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的A、B、C类人才,分别享受购买160平方米、120平方米、90平方米人才公寓和120万元、90万元、7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目前,《七条措施》实施细则已经制定出台,这是高新区“7+8”政策体系中第一个出台的实施细则。《七条措施》实施细则对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政策兑现、奖励发放等进行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