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发布《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简称南昌“人才10条” 政策。
本意见所指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范围:
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应届毕业生;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35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历届毕业生;
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3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
主要举措
南昌市发布《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简称南昌“人才10条” 政策。
本意见所指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范围:
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应届毕业生;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35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历届毕业生;
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3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
主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