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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5日后来咸工作的大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每人每年发放15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生活补贴,直系家属还可以推荐就业,最高可申请60万元公积金购房贷款……11月27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19年度第十一场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咸宁市关于“大学生引进计划”的实施意见》,向优秀大学生抛出橄榄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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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上,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王江通报了《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和特点等相关情况,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结合各自部门职能做了政策解读。

《咸宁市关于“大学生引进计划”的实施意见》,主要分为全面放开落户门槛、落实安居住房保障、发放生活补贴补助、拓展就业创业渠道、加大扶持激励力度、扩大贷款融资支持、加强人才挂职锻炼、优化引才留才服务、畅通流动流通机制等9个方面,共有30多个政策支持点位。

计划在5年时间内,引进10万名45周岁以下、以普通高校毕业生(含高职高专)为主体的各类人才来咸就业创业、安居乐业。

一年最高发放1万元生活补贴补助

市人社局总会计师刘峰介绍,引进到我市范围内的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以申领生活补贴补助。

申报条件:1、2019年11月15日后引进的大学生;2、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毕业;3、来咸就业已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4、与用人单位签订了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

对以上大学生分五类连续3年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8000元,“双一流”大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其他本科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3000元,专科生每人每年1500元。

申报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本人身份证;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3、《就业创业登记证》;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由用人单位向咸宁市人才创新创业超市申报,人才超市初审后报市劳动就业局复审,经市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后,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大学生个人账户。

最高可申请60万元公积金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汪玉林介绍,“大学生引进计划”实施后,来咸就业创业的大学生(市委人才办认定),连续缴存6个月公积金,购置自住住房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上限上调至原规定的1.5倍,即单方(夫妻)缴存公积金的,最高可申请45万元公积金购房贷款,双方(夫妻)缴存公积金的最高可申请60万元公积金购房贷款。

此外,市公积金中心还将设立大学生公积金贷款绿色通道,即来即办,专柜专办。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煜表示,来咸就业创业,且在咸没有自有住房的大学生可申请公租房,租金第一年免交、后两年减半收取,租期最长不超过3年。在本市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大学生,给予8000元至10000元的补贴。

直系家属可推荐就业

对在咸就业创业的大学生直系家属未就业的,可推荐就业。对其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其父母来咸就读的,可结合个人意愿,在本市区域内按教育划片统筹协调,优先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其中到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得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600个实习实训基地提供10000个岗位

5年内组织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建设600个以上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提供10000个实习实训岗位;对在咸实习实训的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按每人每月1000元、1200元、1500元的标准给予实习实训补贴,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吸纳大学生来咸就业创业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对非本地普通高校的大学生来咸求职竞聘,或在咸实习实训见习结束后留咸求职竞聘的大学生,由用人单位按照省内、省外分别给予每人200元、500元的一次性求职竞聘补贴。

创业带动就业有奖励

对毕业学年起5年内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对进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孵化的,3年内减免房租水电费等。

在集中创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或利用自有房产创业的,正常经营纳税12个月以上的,可申请每月500元,最长为3年的租金补贴。对大学生自毕业学年起5年内在咸初次创办小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纳税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下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首次创业满一年的大学生,招用大学生10人、30人、50人超过一年并缴纳社会保险金,经认定后分别给予5万、10万、20万的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奖励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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