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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引进计划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78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引进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见《张家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计划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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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引进条件

(一)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满足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市外人才(全职所在单位在张家界市范围以内的不能认定为市外人才)。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人事考试招录中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三)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2.往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执业资格证和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学历学位证书填写,本次引进条件所涉及专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用人单位认定。

4.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以2020年7月31日为准计算(含7月31日),比如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

5.市外人才的界定按照《张家界市人才引进操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6.报考人员在整个人才引进过程中,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引进程序

(一)网上注册、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注册的时间和网站。2019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9日17:30,报考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http://bm.hnrcsc.com/bm/),进行网上注册。

2.注册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报考人员用邮箱和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均只能注册一次。注册信息提交后,原则上不得修改。未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

3.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4.网上报名的时间和网站。2019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9日17:30,报考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http://bm.hnrcsc.com/bm/),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5.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人员注册时提供的个人信息,比对报考职位所需条件,进行自动审查。对网上报名系统不能完全自动审查的职位条件,报考人员应详细咨询报考单位,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自行确定报考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

6.报名注意事项。网上资格审查通过、报考人员确认报考职位后,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为:2019年11月29日10:00—18:00;地点为:中南大学立功厅。

现场资格审查需本人在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张家界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申报)登记表》(见《张家界市2020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中的附件8)、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实施。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引进对象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引进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2019年12月1日,面试地点设在中南大学(具体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分三类,每类总分均为100分。医学岗位为医学专业面试,主要测试医学专业知识和能力。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试教,主要测试从事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素质。其他岗位的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不设开考比例,设立70分的面试成绩合格线,即面试成绩≥70分的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高层次人才)免于面试,直接进入体检程序,并可以根据所学专业、用人单位需要与个人意愿在有空余编制事业单位中进行职位调剂。

(四)体检

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高层次人才不计算在内)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对于2020年应届毕业生,签订引进协议后,再适时组织体检;对于往届毕业生,近期组织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核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察程序。由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开展实践(专业)考核。同时要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做出考察结论。

引进计划出现空缺时,按照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六)公示与聘用

用人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结果研究提出拟引进人选。拟引进人员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报中共张家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办理聘用或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引进人才须在用人单位服务五年以上(自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引进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引进协议后放弃的报考人员,记入张家界市人才引进诚信档案。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四、引进待遇

引进待遇按照《张家界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工资规定执行。

(二)职级待遇。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按相关规定分别享受七级职员、八级职员职务经济待遇;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经认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分别享受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经济待遇。

(三)享受安家费、购房补助和生活补助。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享受购房补助30万元、安家费10万元、五年内每月生活补助2000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享受购房补助10万元、安家费3万元、五年内每月生活补助15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购房补助4万元、安家费3万元、五年内每月生活补助1000元。上述购房补助在张家界市城区内购房后分两次发放。

(四)享受人才服务“绿卡”待遇。享受免费进景区、医疗优待和子女就近入学等优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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