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民养老金的领取条件是怎样的呢?想必大家也很想了解吧,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北京养老金领取条件
1、本政策施行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退休(退职)以及《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规定的各类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2、本政策施行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按年缴费养老保险的;
3、本政策施行时,距领取年龄15年以上的,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1、养老金领取办理凭证;
2、本政策实施时年满60周岁人员: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登记表》;复员退伍军人还需填写《复员退伍军人军龄认定表》,并提供退伍证或复员退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参保缴费年满60周岁人员: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核定申请表》;复员退伍军人还需填写《复员退伍军人军龄认定表》,并提供退伍证或复员退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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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1 普惠式调整月增50元
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属于普惠式调整,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均增加50元。这也是本市近年来首次再度推出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方式。
调整2 挂钩调整基本养老金
按缴费年限普遍增加
2017年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其中,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按绝对额分三档普遍增加
本市将退休人员2015年年底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三档,4855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3355元(含)~4855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3355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75元。此次调整实施由少到多的绝对额标准逐渐加大倾斜力度,保障了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能够适当多增加基本养老金。
同时,为了兼顾公平,针对少数退休人员按绝对额调整养老金后低于下一档的,还将进行差额补足。
举例1:李阿姨的全部缴费年限是32年,2015年12月的养老金为3360元/月,按左图中按绝对额的第二档标准,应上调65元,与原养老金相加为3425元。但2015年12月的养老金低于3355元的第三档人员上涨75元后,部分人员会达到3430元(3355士75),高过李阿姨的3425元,所以再对李阿姨提高5元,使她达到第三档的最高额3430元。在绝对额的调整中,李阿姨实际每月增长的养老金是70元;再加上按缴费年限调整的养老金,实际共增加养老金216元/月。
调整3 向高龄退休人员分四档倾斜
2017年继续坚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度倾斜,对在2015年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高龄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进行调整后,按照四档年龄阶段再次享受到50元至8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
举例2:王大爷的全部缴费年限为40年,2015年12月年满68周岁,基本养老金为3660元/月。王大爷每月增加养老金285元,调整之后基本养老金为3945元/月。
调整4 特定人员继续享受倾斜政策
一是继续单列调整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此次调整仍将按往年办法,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6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40元。在上述两档标准的调整基础之上,他们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本次调整普遍增加420至440元/月。
二是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同时,在2015年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
三是对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最低养老金标准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退职人员生活费、退养人员生活补助费的最低标准分别提高到每月1714元、1559元、1418元。参加2017年度调整的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后不足上述最低标准的,对应补足到最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