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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江苏养老金上调消息具体如何

江苏养老金上调消息具体如何?大家对此有何了解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江苏省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同步调整,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总体调整水平为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其中,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超过7%,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控制在5.5%。700多万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将在9月底前落实到位。

今年是两类人员首次统筹调整养老金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今年1月1日起,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同步调整,整个调整工作将在9月底前落实到位。过去,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国家统一部署实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与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同步进行。从今年起,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将一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迈出的重要一步,也在消除基本养老保险“双轨制”征程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调整办法的总体框架与往年做法一致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方案,今年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

固定额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45元。这部分将使得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能得到一定保证。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采取统一标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4元,不足36元的按36元发给。这一部分主要体现长缴多得,缴费年限越长的,这一部分增加的数额越多。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挂钩办法略有不同。企业退休人员统一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3%挂钩,这与往年的做法一致;考虑到过去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退休费全省同职务职级的退休人员都是一个标准,为了与原有做法保持适当衔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挂钩比例为1.8%,还有一部分与全省同类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挂钩。

总体调整幅度为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

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总体调整水平为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其中,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超过7%,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控制在5.5%,这有利于缩小两类人群基本养老金水平的相对差距。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7%、5.5%不是指每一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都上调到这一幅度,总体而言,基本养老金水平高的退休人员增加的绝对额相对高一些,但调整幅度将相对低一些,而基本养老金水平低的退休人员增加的绝对额相对低一些,但调整幅度将相对高一些。

延伸阅读:2017年江苏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从10月1日起实施。江苏去年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实施办法,目前全省各地正在稳步落实中。12月19日,江苏省人社厅下发通知,就至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基数做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省统一公布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标准,对擅自提高或降低的将予以问责。

至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基数分别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149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57985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4496元,缴费工资下限为2900元。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149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61783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5446元,缴费工资下限为3089元。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600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67200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6800元,缴费工资下限为3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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