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宁夏提高养老金标准情况如何呢

近日,宁夏政府提高居民养老金标准,具体情况如何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3月22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经自治区政府批准,从2017年1月1日起,全区所有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统一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据介绍,全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15元提高到120元,即增加5元。此次增加的基础养老金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此前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自治区增加的基础养老金由自治区财政全额下拨,各地于4月20日前发放到位。

记者从自治区社保局了解到,截至2017年底,宁夏城乡居民养老参保人数达到186.2万人。

相关资讯:宁夏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首次同步调整

记者今天从宁夏人社厅获悉,宁夏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全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宁夏养老金调整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同步调整,以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将在9月底前将退休人员调增的养老金发放到位。

调整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照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6.5%左右的比例进行养老金调整。

其中,企业调整主要采取定额和挂钩调整的办法,兼顾缴费年限挂钩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长缴多调、多缴多调。机关事业单位调整主要与养老金水平挂钩,也考虑了工作年限、职务职级等因素。同时,退休人员在定额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还重点对高龄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和艰苦边远三类地区企业退休人员进行适当倾斜调整。一是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 60 元。二是挂钩调整,按企业办法计发养老金的人员,先按本人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在 15 年以内的,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不满 15年的按15 年计算);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前15年每年每月增加2元,自第16年起,每1年每月增加3元;对因工伤残已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含因企业破产办理退休的 5-6级工伤人员),缴费年限不满30年的按30年计算。上述人员再按本人2015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 2.2%。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计发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的 2015 年12月份同职务(职级)人员平均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 4.7%。其中,退职人员的基数按最低职务(职级)人员平均养老金确定。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15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对养老金调整后,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月养老金低于3105元的调整到3105元;对艰苦边远三类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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