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怎样退保【汇总】

养老保险退保相关流程

一、离开单位后的社会保险

1.办理转移手续后在新单位续保(新单位在异地的需要异地社保中心的确认或者等待政策允许转入后再办理)。

2.办理转出手续后以个人身份续保(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社保中心办理)。

3.停保一段时间,以后再续保。注意:停保的次月起停止报销医药费。因转移、转出和停保,前后几次个人的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累计计算。

二、社会保险的退保

1.城镇户口的不能退保。

2.农业户口的可以退保(持身份证、社保卡、原籍政府回乡证明办理)。居民依赖于社会保险以获得养老金和医药费,所以不能退保。农民有赖以生存的土地,所以可以退保。多数农民身份要变为居民身份,所以不提倡退保。

三、尽管累计缴费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能够享受养老金待遇,但是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今后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则少。

四、缴费基数:以参保人所在省份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有的地方是40%-300%)为缴费基数,按月缴纳。

五、单位参保的险种和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20% ,个人缴纳8% 。

2.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2% ,个人缴纳1% 。

3.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8% ,个人缴纳2% 。

4.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六、个人参保的险种和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20% 。

2.医疗保险费:个人缴纳5% 。

3.生育保险费:个人缴纳1%(部分地区)。

各地详情咨询劳动保障电话12333。

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办理程序

一、基本养老保险登记

所需资料

1.《工商登记执照》或《批准成立信息》等有效证件;

2.《法人代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其它资料。

办理程序

1.单位将以上资料报省社会保险局审核;

2.经审合格的,省社会保险局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表》;

3.单位按照登记表要求,准确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

4.省社会保险局按规定为单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手续,

编制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证编码,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

所需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基本养老保险);

2.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的证明等材料。

办理程序

1.单位将以上资料报省社会保险局审核;

2.经审核,对确需变更登记的单位,省社会保险局发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3.单位按照要求,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4.省社会保险局按规定为单位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收回原《社会保险登记证》,重新核发新证。

三、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所需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基本养老保险);

2.法律文书及其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注销的证明等材料。

办理程序

1.单位将以上有关资料报省社会保险局审核;

2.经审合格的,对确需注销登记的单位,省社会保险局发给《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

3.单位按照要求,填写《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

4.省社会保险局按规定为单位办理注销手续,并收回《社会保险登记证》。

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计划的制定

所需资料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增减变化汇总表》(一式二份);

2.《行业单位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增减变动汇总表》(一式二份);

3.《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变更表》(一式二份)。

办理程序

1.省社会保险局编制单位月基本养老保险费收支计划,经有关部门审批后,由省社会保险局负责施。

2.在未实行在职人员缴费基数按月申报之前,单位每年的月征收计划根据单位上年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且每年确定一次。执行时间从每年的7月至次年6月,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变。

五、在职人员新增参保

所需资料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增减变化汇总表》(一式二份);

2.与单位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书》、招工、录用、聘用等资料,大中专毕业生需提供“大中专学生毕业分配通知书”,复转军人需提供《复转军人退役证》(原件);

3.新增在职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1.单位将以上资料在当月报省社会保险局审核;

2.经审合格的,省社会保险局为其办理新增手续,并逐一编制社会保障号,为职工确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建立个人帐户。

3.省社会保险局留一份经审合格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增减变化汇总表》,并返回一份给用人单位。

六、在职人员转入续保

所需资料

1.转出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等有关资料;

2.转出地社会保险机构确认的个人帐户历年档案资料;

3.与单位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书》、调令等有效资料;

4.在职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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