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三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领取政策标准待遇

一、三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以28%的缴费比例(其中单位为其缴纳20%,个人自己缴纳8%)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注:上述数据只提供参考,若与当地社保局提供的数据有差别,请以当地社保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二、三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城镇居民:《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员应按年一次性缴费,一个缴费年度内只能选择一个缴费档次缴费。

城镇职工:从2015年7月起,各参保单位以职工实际月工资总额作为申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依据。

另:职工月工资总额低于度海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529.6元/月),应以2529.6元为缴费基数;职工月工资总额高于海南省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2648元/月),应以12648元为缴费基数。

三、三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三亚市养老保险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四、三亚养老保险缴费地点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迎宾路189号

电话:(0898)88869103, (0898)88869197

【三亚养老保险转移知识】

一、三亚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二、三亚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三亚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跨省、市县转移:转出地市县城乡居保机构应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新参保地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注:转出地城乡居保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保留原有记录备查。

市县范围内:不需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应直接办理户籍地址变更登记手续。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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