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粤府〔2019〕105号)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调整为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九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
二、参保人申报修改缴费档次参保人可在2020年4月30日前,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社保APP等网络渠道,或到各县(区)社保经办机构、邮政储蓄银行网点,进行个人缴费档次的修改。
参保人逾期没有申请修改的,将按过渡后的缴费档次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过渡标准详见下表)。如参保人对过渡后的缴费档次有异议,可通过上述渠道进行个人缴费档次的修改。
缴费档次过渡标准(元/年)
三、缴费时间2020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
四、缴费方式
参保人可通过粤省事、粤税通、广东社保APP、“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渠道进行缴费。也可到当地邮政储蓄银行网点窗口办理缴费业务或办理缴费代扣。
五、温馨提示在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参保人通过网络渠道进行缴费档次修改和缴费。为保障参保人个人权益,请办理了银行代扣业务的参保人,及时存足金额以便成功代扣。
如有疑问,请咨询税务部门或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税务部门联系电话:12366
云浮各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云城区:0766-8868211;
云安区:0766-8633103;
罗定市:0766-3812299;
新兴县:0766-2977378;
郁南县:0766-7332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