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员的生存和生活质量为目的,广东省对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进行了部分调整,那你知道2017年广东省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有什么变动吗?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17年广东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的最新消息,相信对你会有帮助的。
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到三季度末,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本到位,全国1亿多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提高,部分地区还提高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今年是我国首次企业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同步调整养老金待遇,也是企业退休人员迎来的“12连调”。
关于屡被提及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问题,李忠回应称,所谓实账、空账是相对于养老保险的筹资模式来谈的,目前对于个人而言,个人账户的记账额就是实账。据了解,下一步人社部将结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的研究,进一步研究完善个人账户。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式出台后,去年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出台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也于近期启动实施。目前,这项工作已经进入了实质性的操作阶段,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已经启动了参保缴费和待遇支付工作。
我国已于去年出台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李忠透露,目前,人社部已会同财政部、社保基金理事会一起制定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合同并已经印发。到三季度末,部分省份已经制定了具体方案,形成了委托投资的计划。今年第四季度,将组织第一批委托省份与社保基金理事会签订合同,同时由社保基金理事会牵头组织评审委员会,优选出第一批养老基金管理机构,正式启动投资运营工作。
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以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倾斜予以照顾。各地区将按照国务院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抓紧组织实施,尽快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今年按6.5%左右调整退休人员待遇,是国务院综合考虑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口老龄化新形势,慎重做出的决策。一方面,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物价涨幅、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均放缓。另一方面,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养老保险赡养负担不断加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越来越大,基金支撑能力出现下降趋势。养老金调整既要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也不宜超过经济、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
此次调整是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第一次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待遇,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同步调整待遇,迈出了统筹各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第一步,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增强公平性的直接体现。各地区将按照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合理确定调整办法和具体标准。预计将有85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将惠及1亿多退休人员。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仅关系广大退休人员当前切身利益,也攸关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和广大退休人员的长远权益保障。下一步,有关部门将认真总结经验,结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抓紧研究建立兼顾各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合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逐步平衡各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促进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
2017年养老金有望上调
每年年初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标准都会有一定幅度的上调,2017年涨幅为6.5%,有一点大家需要知道的是,在此之前的11年间,养老金以每年至少10%的幅度上调。2017年养老金调整幅度还未公布,但是不太可能会超过2017年,未来养老金发放将面临较大压力,涨幅可能进一步收窄。
2017年广东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调整方向
一、定额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35元。
二、定比调整
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4.8%加发养老金。
三、倾斜调整
1.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每超过1年每月加发1元;
2.对2017年6月30日前年龄满7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一次性发放);
3.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仍达不到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2017年广东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执行时间
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2017年广东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调整范围
2015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及2017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具体的养老金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广东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广州市教育路88号
公交指南:可乘坐6、7、12、42、215、102、107、108路公交车或搭乘地铁一号线到公园前站下车,(地铁D出口出站),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广东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计算方法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计发月数(50周岁195月,60周岁139月)
2017广东退休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一次性缴纳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次调整按照粤人社规〔2017〕4号文、《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解决未参保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行。
一、关于缴费基数申报及缴费额计算
一次性月缴费工资基数,由本人在申请缴费时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行申报。
一次性缴费额计算公式为:一次性缴费额=本人的月缴费工资基数×20%×一次性缴费月数
二、关于个人账户规模及缴费指数计算
一次性缴费后,统一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8%计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计入统筹基金);一次性缴费指数为月缴费工资基数除以缴费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关于缴费时效
经核定确定的一次性缴费数额的缴费时效为60个工作日,超过缴费时效未缴费的,原核定结果自动失效,应重新申请、重新核定。2017年5月1日前已作出核定结论但未缴费的,缴费时效从2017年5月1日起算。
2017年广东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动态
企业和机关同步调整
据悉,此次调整对象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5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2017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同时按《通知》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15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退休人员;2017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全省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本养老金基数的,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同时按《通知》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以2015年全省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计发养老金基数的,不执行本《通知》。
向工龄超15年者倾斜
据悉,此次调整比例按照201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确定。在调整办法方面,以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为原则。
其中普遍调整方面,每人每月定额加发35元;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4.8%加发。
倾斜调整方面,对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超过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月加发1元;对2017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龄满7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仍未达到所在市调整后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各市不得另行制订方案
《通知》表示,今年调整基本养老金,是近年来首次降低调整比例,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同步按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待遇。
《通知》明确,各市要直接按《通知》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不得另行制订方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并于2017年9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未正式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地区,应将预调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离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参照普遍调整办法进行调整。所在市已经采取加发生活补贴方式将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机关事业单位离休费拉平的,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后,按相关规定冲减生活补贴。所在市已经建立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机关离休费同步增长机制,不再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的企业离休人员,不参加本次调整,按机关离休费调整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