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省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1】
29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召开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省人力资源保障厅副厅长房波表示,本次改革改革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模式,改革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待遇确定机制,改革了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调整机制,改革了养老保障的体系结构。
改革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模式
房波指出,这次改革实现了单位养老向社会养老方式的改变,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障不再单纯依赖单位,而是纳入社会保障的大盘子。
同时,改变了筹集养老费用渠道,即由各级财政或单位筹集资金,转变为由单位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形成养老保险基金后,用于发放养老金,有效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改革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待遇确定机制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将根据在职时的缴费情况计算,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这种计算办法能够准确体现工作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与企业的养老金计发办法相统一,体现了基本规则的公平。
改革了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调整机制
今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调整,不再与在职职工工资增长挂钩,而是与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安排。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工资增长等因素,由省政府统筹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正常调整机制。
改革了养老保障的体系结构
房波表示,在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从而将原来单纯依靠退休费保障的制度,改变为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结构,从而均衡各方负担,更好地改善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戴力霭:截至6月下旬,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准备工作全部完成,地方已陆续开始兑现增加的工资。
由于各地具体情况不一,工作进展不平衡,全国范围内将于7月底前基本完成。
29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济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已调整到位。
公务员工资涨幅因人而异
今年1月,国务院公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确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同时,配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也着手同步调整。
今年6月上旬,山东省人社厅召开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各市工作部署会议及省直单位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各地区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本部门调资方案,按要求报批并组织实施。
29日,记者从济南市相关部门获悉,济南目前已完成调整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是否印证了此前网传的“公务员涨薪”?对此,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已经落实了工资调整的省份,公务员工资并不都是上涨,省内某城市部分公务员工资还出现了下降。
“目前来看,济南和省直机关单位公务员的工资是上涨的,但涨幅受多种因素影响,各有不同。
该人士透露。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称,由于各地工资收入水平存在差异,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也相应存在差异,而基本工资实行全国统一标准,不同人员扣除个人缴费后实际增加的工资有多有少是正常的,理论上会存在少数人员调资按统一标准增加工资较少、而按规定的基数个人缴费较多的情况。
试用期工资、离退休费提高
从相关方面获悉,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构成包括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调整后,按照国家部署,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340元至4000元分别提高到510元至5250元;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290元至3020元分别提高到810元至6135元,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
尽管基本工资上调,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后,规范津贴补贴标准将相应减少。
据悉,减少额度也和职务挂钩,职务越高,规范津贴补贴减少额度就多一些。
比如,办事员减少额度为220元,乡科级正职减少330元。
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来说,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也都有所上调,同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后,绩效工资水平相应减少。
对于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来说,此次工资调整是个好消息。
据相关方面消息,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标准要适当提高,根据国家提供的标准,各地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在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同时,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的退休费将会适当增加。
据悉,机关事业单位2015年9月30日前已办离退休手续和已达退休年龄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留任的除外),从去年10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
2017年山东养老金少收4亿山东退休人员每月基本养老金【2】
山东省统计局今天(2日)公布前三季度山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最新情况,“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取得积极进展,27项重点工作、40条政策措施稳步推进,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
前三季度,山东重点行业过剩产能化解进度加快,已完成国家下达的生铁和粗钢各270万吨的去产能任务;关停煤炭产能1336万吨,占年度计划的82.2%。
前三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能利用率为77%。
降成本方面,养老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率统一降至18%,为企业减负4亿元。
据测算,各项政策全年可为企业减轻成本负担500亿元以上。
消息人士此前表示,做出上述减免的重要原因是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全力稳增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同时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受影响。
壹点记者获悉,根据今年5月1日施行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要求,将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费率。
《通知》明确了三个前提条件,一是有条件的省份降低费率;二是降低费率的期限按两年执行;三是降低1个百分点。
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几天前表示,全国大多数的省份都符合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的条件。
具体调整措施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那么,谁是符合第一种即单位费率高于20%要降至20%的地区呢?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说,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地,不在此次降费率范围内。
另据了解,去年为应对养老金缺口,山东省已推出试点项目,用国有企业资本充实不断缩水的社保基金。
与此同时,内地今年将面对3000亿元养老金缺口,而山东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逼近2000万元,位居全国第一。
山东养老并轨政策详解【3】
山东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我省成为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印发后,首个启动改革的省份。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韩金峰在接受山东省政府网采访时表示,改革适用于我省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这样规定,与现行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和经费保障制度是相适应的。
需要说明的是,编制外人员目前大都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要继续推动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其养老保险权益。
再就是,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纳入此次改革范围,继续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定发放并调整相关待遇”。
记者注意到,《意见》根据国家政策精神进行了规范和细化。
韩金峰就表示,我省为更好保持“中人”待遇平稳过渡,自改革之日起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办法对比,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补齐;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高于老办法的,高出部分分年度按比例予以封顶限制。
这样,基本可以保障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据悉,《实施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政策。
下一步,还要根据国家有关配套政策,研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
政策详解
老中新有分别中人待遇不降
韩金峰表示,改革前已经退休的“老人”,原待遇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
其中,符合规定的待遇项目,经审核确认后,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其他项目,仍从原渠道列支。
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退休时执行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基本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养老金,以省或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这部分主要体现的是“长缴多得”,缴费时间越长,待遇水平越高。
二是个人账号养老金,以个人账号储存额除以国务院统一规定的计发月数,个人账号储存额包含历年个人缴费的本金与利息之和。
这部分主要体现的是“多缴多得”,缴费越多,待遇水平越高。
总的来说,改革后基本养老金待遇的确定,将与工作人员在职时的缴费水平、缴费年限紧密联系,这样更能够全面历史地体现工作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
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由于改革前的工作年限里未实行个人缴费,其退休时个人账号储存额中没有体现这段时间的劳动贡献,是此次改革的难点。
如何解决呢?“我们在《实施意见》中规定,将这段时间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号养老金的同时,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一定比例的过渡性养老金。
”为更好保持“中人”待遇平稳过渡,自改革之日起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办法对比,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补齐;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高于老办法的,高出部分分年度按比例予以封顶限制。
这样,基本可以保障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基本养老金建调整机制
“职业年金”办法尚未制定
改革后,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怎么调整?韩金峰表示,《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工资增长等因素,省政府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
这一做法有利于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也有利于体现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避免因待遇调整机制不同而造成待遇的不平衡”。
至于为什么要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韩金峰表示,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以企业年金的形式存在和发展。
这次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为改革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不包括已退休人员)建立职业年金,有利于进一步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优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结构,实现新老制度待遇的平衡衔接。
下一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还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我省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
本版撰稿记者郑心茹梁赓
三大看点
津贴补贴纳入缴费工资基数
《意见》明确,我省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代缴。
个人工资超过省或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省或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凡国家和省统一规定的工资和津贴补贴项目,均应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精神文明奖等只适用于部分单位工作人员的项目,不纳入缴费工资基数。
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具体项目,按照与纳入统筹的养老保险待遇项目相对应的原则确定。
将会单独建账分别管理使用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我省是怎么考虑和规定的?会不会出现机关事业单位“吃”企业养老保险结存基金的问题?
韩金峰表示,按照社会保险“大数法则”,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可以增强基金调剂和支付实力。
考虑到我省实际情况,在财政分级管理体制下,改革一开始就实行省级统筹有一定难度。
因此,我省现阶段暂实行省级基金调剂制度,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征收、管理和支付的责任,逐步向省级统筹过渡。
此外,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职工负担系数、替代率水平相对较高,基金支出压力较大,为了避免机关事业单位“吃”企业养老保险结存基金,我省《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
养老保险转移年限可以延续
韩金峰在接受山东省政府网采访时表示,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实行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两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是一致的,有利于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人员的有序流动。
具体分两种情况: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指设区的市,含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只转接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二是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转移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的,在转接养老保险关系时,个人账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按规定转移部分基金。
无论哪种转移,转移前后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都连续计算,参保人员的利益不会因转移而受损。
这就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人员正常流动,打开了“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