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计算

贵阳市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贵阳市养老金上调方案最新消息

发布时间:2023-11-15 02:42:04

2018-2019年贵阳市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贵阳市养老金上调方案最新消息

贵州省人社厅透露,从2018年1月1日起增加贵州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增幅5%。

根据国家规定,贵州省总体调整水平为全省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5.0%,调整方法上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几种调整类型:

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相同的办法和标准;

挂钩调整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单独调整体现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的特殊关爱;

倾斜调整体现重点关怀,对2017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和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予以照顾。

此次待遇调整,将惠及贵州省104万企业退休人员和38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具体调整方法:

2017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再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和本人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予以增加。

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增加:

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3元;

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

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按照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不同时间段单独调整。

此外,对按上述办法调整后,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人员再予以倾斜调整照顾: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员,超过70周岁每满1岁增加7元;

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对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精神,2018年按照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达不到2018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从2018年1月1日起补足到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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