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江西省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江西省养老金上调方案最新消息
关于养老金调整方案
5月31号前定方案
预计全省将有315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今年还会调整养老金吗?何时发放到位?针对老百姓关注的这一问题,江西省人社厅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进行了解答。江西省人社厅介绍,今年3月5日,经国务院同意,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今年调整对象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今年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调整办法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3月底,人社部召开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视频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此次调整是企业退休人员第十四连调,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后第三次与企业同步调整。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预计全省将有315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据悉,人社部、财政部要求,各地要在5月31号前制定具体的调整实施方案,报送人社部和财政部,两部对各省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审批后,各地要抓紧组织实施,尽快将增加的养老金发到退休人员手中。
目前,江西省人社厅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计划,正在会同省财政厅,依据人社部、财政部调整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我省调整实施方案,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将在5月底之前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
定额调整
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36元增加。
挂钩调整
体现“长缴多调、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企业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挂钩,对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3元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2017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2.8%增加。
适当倾斜
体现对退休早、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各类群体的统筹照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规定,选择一次性缴费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人员,继续执行统一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政策。此外,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有关政策仍按赣府厅发〔2008〕11号文件的原则执行。
《通知》还对今年调待资金安排作了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根据国家规定,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要求,企业退休人员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含从2018年1月起补发的资金,下同), 要确保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增的基本养老金,也要确保在7月底前基本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