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湖南即将出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

 8月8日讯:今天上午,记者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培训班上获悉,湖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即将出台,并预计在2017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

各市州将统一确定大病保险初偿起付线

据了解,湖南已在郴州、永州、常德市相继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在自治州探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补偿试点,为全省推进大病保险工作积累了经验。今年以来,由湖南省医改办牵头,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财政厅、省保监局研究制定了《湖南省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正在梳理各市州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即将呈报省政府发文。初步定在9月下旬召开全省大病保险实施动员部署大会。

据湖南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大病保险方案设计最突出的特点,是在理顺管理体制方面创新。着眼于未来医保城乡统筹的发展趋势,立足于居民医保、新农合的管理现状,统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坚持统一统筹层次、统一筹资标准、统一补偿范围、统一待遇水平、统一招标承办、统一服务规范、统一信息平台的城乡统筹方向。

我省大病保险实行市州级统筹,筹资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年度医保基金筹资标准的5%左右。各市州将统一确定大病保险初偿起付线,原则上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标准以本地区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付收入水平为参照。对参保(合)人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费用分段累计补偿。

上半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到1030—1390元/

培训班上,湖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胡伯俊作出半年度工作报告:2015上半年,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标预发工作落实到位,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到1030—1390元/月,平均增幅9.9%。

会议同期还通报了上半年湖南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全省实现新增城镇就业40.6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6023万人。通过全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3000余场招聘会,介绍就业约25万人次。

湖南连续11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全省月平均突破2000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75元;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提高了工伤保险伤残津贴等工伤待遇标准,失业保险金由最低稿子标准的80%提高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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