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河北省新农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最新)

发布时间:2023-11-14 00:53:48

 2015年我省执行的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为110元,全市共有563.72万人参合,参合率为97.8%。根据报销方案,今年县、乡两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政策内住院报销比例较上年提高了5%,最高限额达到15万元,将18种慢性病纳入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截至10月底,全市累计补偿参合农民 1492.08万人次,补偿金额18.21亿元,创历年新高。其中,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4.75万人次,最高补偿达25万元,补偿金额为1.52亿元。

目前,新农合筹资工作正在陆续展开。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要求,各地要在筹资过程中广泛宣传,妥善解决好进城落户农民、农村中小学生等参合问题,杜绝出现重复参合的现象发生,确保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

据了解,随着新农合筹资额度的增加,明年省、市将继续调整新农合补偿方案,进一步加大补偿力度。届时,全市参合农民将享受到更高水平的医疗费用补偿。

【政策通知】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个人缴费工作的通知

按照国家逐步提高个人筹资水平、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差距的要求,经省政府同意,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由110元提高到150元。各地要积极做好新农合筹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新农合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扩大新农合制度在农民群众中的积极影响。各地在筹资过程中要认真补充、完善参合人员的基础数据,详细录入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完善解决好进程落户农民、农村中小学生等参合(保)问题,杜绝出现重复参合的现象发生,确保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

【最新消息】

河北省2015年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住院报销额度也再次提高。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制定的《河北省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昨日公布。根据今年的方案,参合农村居民个人缴费110元,比去年涨了40元;住院补偿封顶线提至每人每年12万元。

我省新农合医疗报销基本模式包括住院统筹+门诊统筹+大病保险。其中,住院统筹包括一般住院、重大疾病医疗救治、正常产住院分娩;门诊统筹包括一般门诊、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大病保险用于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补偿服务。

今年,我省新农合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将由70元提高到110元,各级财政补助参合农村居民人均380元。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达到了490元。

新农合统筹基金分配为门诊统筹基金、住院统筹基金、风险基金、一般诊疗费、基本药物和中医药补偿基金、大病保险基金。其中,大病保险基金2015年按每参合农民不低于30元提取,比去年上调了10元。大病保险基金不另行向参合农民个人收取。

门诊看病报销限于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乡、村两级50%,每参合农村居民年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可设定为100~300元,参合家庭成员通用。如果是特殊病种大额门诊报销,各县(市、区)根据特殊病种患病率、门诊就诊率、年人均门诊费用等数据,确定新农合补偿的特殊病种(不少于18种),根据病种设置起付线、补偿比和封顶线。其中,对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重性精神病应比照住院病人补偿办法予以补偿。

需要提醒您的是,特殊病种需由个人填写书面申请,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鉴定小组鉴定并出具诊断证明,报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由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登记备案。特殊病种病人凭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病历、处方和收费凭证报销医疗费用。

新农合住院统筹补偿方案由县(市、区)制定,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住院报销的额度比去年多了两万元,封顶线提至每人每年12万元。封顶线全年累计计算,但不包括重大疾病医疗救治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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