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及医疗救助后的合规医药费,超万元以上部分再按60%比例补偿。近日阜新市人社局表示,阜新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已经启动实施,保险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按统筹标准划转,全市30余万参保人员将因此受益。
“这项保险可以切实提高大病保障水平,有效减轻城镇居民因患大病致贫、返贫的问题。”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包括在校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在内的阜新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均为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将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方式,对参保居民一年内单次就医或是多次就医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保政策报销及医疗救助后的合规医药费(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发生的自负费用)超过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60%的比例予以补偿,暂不设封顶线。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即作为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定点医院,不另行增设,参保患者在定点医院住院时享受大病保险的即时结算服务。结算由计算机系统支持,当参保患者住院费用进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的,定点医院的信息系统自动显示,实现即时结算、补偿,无需后续报销,方便参保人员。
此外,对于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另一个重大利好是,阜新市对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的调整也已完成,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200元/年提高至300元/ 年,可为门诊就医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