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齐齐哈尔市大病医疗保险条例,齐齐哈尔市大病医疗保险报销

齐齐哈尔大病保险新方案及齐齐哈尔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最新消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新的制度性安排。为更好的落实《通知》规定,市医保局一是确定筹资机制,在全市城乡统一政策下,统一组织实施,并且大病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6元,实行动态管理,大病保险基金实行单独列账、独立核算。二是确定保障水平,齐齐哈尔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可以有效减轻大病患者看病就医负担;参保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属于合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2015年起付标准为10000元,可随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的变化适时调整;大病保险不设封顶线,不收病种限制,医疗费用采取分段报销方式;对参加居民大病保险的居民发生合规医疗费用,其报销方式须按照先基本医疗保险,后大病保险的顺序进行。三是确定大病保险承办机构,原则上通过政府招标选定1家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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