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陕西农村医保报销比例,陕西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陕西门诊报销比例

1.起付标准按住院次数设置。 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015年陕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708元)的10%,在一个统计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最低为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

2.在一个统计年度内,医疗费的报销最高限额按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015年陕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708元)的4倍计算。

门诊治疗慢性病最高限额具体标准

疾病名称最高限额(元)疾病名称最高限额(元)
冠心病2700糖尿病2700
慢性肾小球肾炎2700高血压病Ⅱ期2700
高血压病Ⅲ期3200帕金森综合症3200
脑血管病恢复期3200红斑狼疮3200
多耐药肺结核3200慢性活动性肝炎3200
精神疾病4000肺心病4000
肝硬化失代偿期4000血友病4000
恶性肿瘤晚期5000白血病5000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5000

陕西住院报销比例

1、乡镇卫生院:住院起付标准200元

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一档80%,二档56%

2、社区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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