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2017年居民医保缴费期月底截止,部分居民可网上缴费
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2017年度居民参保缴费期12月31日即将截止,参保缴费期结束后,不再受理居民参保,在此提醒广大居民按时缴费。居民办理参保缴费的主要方式应按照户籍所在地的通知要求到所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的缴费窗口办理登记缴费手续。为了方便不在户籍地居住的居民(指按二档缴费的居民)能够及时办理缴费手续,社保中心开通了部分居民网上缴费业务,具体可网上缴费的居民包括已按二档缴费标准缴费且今年继续按照二档缴纳的居民和未入学的未成年居民。
记者了解到,目前除以上两类居民以外,其他居民仍需在户口所在地缴纳(学生在学校缴纳),待网上缴费试点成熟后,明年缴费期会逐渐扩大至全市居民。
“现在好了,以后我们再缴居民医保不用再跑回老家缴了。”户口属于海阳市的居民王先生高兴地说,“每年在9月至12月的烟台市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期内,我都发愁怎么样缴纳居民医保,我的户口是属于海阳市农村的,我和家人在烟台黄务居住10多年了,农村老家人都不认识了,找个代缴的都找不到,每年为了缴费要跑回去一趟,太麻烦了。”市民张女士说:“我现在是农村户籍但不住在农村,还有一些是老年人,很多跟孩子住在青岛、威海及其他地方,回去缴居民医疗保险太不方便了,村里缴纳时间不固定,往往错过缴费时间,给我们这些人带来很大困扰,现在可以网上缴纳了,太好了!”
提醒:烟台市文件规定:“居民以家庭户为参保单位,在户籍所在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的经办单位办理。每个家庭户内符合参保条件的成员,须按照同一缴费档次缴纳。”也就是说,居民缴纳居民医保,在一个家庭户内,未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的居民都要缴纳居民医保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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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2017年医保扣费本月30日截止
江门日报讯 (见习记者/任龙) 昨日(12月15日),记者从鹤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已进入最后扣费阶段,截至记者发稿时,鹤山市目前仍有约3.94万参保市民未能成功扣费。鹤山市人社局提醒广大市民,及时自查社保账户,了解扣费情况,未成功扣费的市民须于12月30日前完成医保缴费。
据了解,鹤山市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参保扣费时间为10月1日至12月30日。
据鹤山市人社局统计,2017年,鹤山市参保市民共计约24.08万,目前,已有20.14市民完成医保扣费,仍有约3.94万名市民未能完成医保扣费。
鹤山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未成功扣费的原因主要有三类:
首先,部分市民可能因未留意医保缴费标准变化而导致余额不足无法扣费。据了解,今年医保缴费标准已由150元上调至200元,有部分市民仍按照150元的标准缴费,扣费系统无法完成扣费。
其次,部分参保市民以家庭为单位缴费,若其中一人未缴费,其他几人也无法完成扣费。
此外,银行卡变更、银行系统升级等问题也会导致扣费失败。
“市民应尽快对照上述三类问题,核查自己的医保缴费情况,未完成缴费的市民应于12月30日前完成缴费。”该负责人说。
鹤山市人社局提醒市民,参保市民若扣费不成功,将不能享受2017年城乡医保待遇。另外,未参保人员也应尽快在受理期内到户籍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办理参保手续。已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不能重复参加城乡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