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徐州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范围新规定,徐州大病医疗保险制

 所谓大病医保,不是指的某一项大病,在享受完社保报销之后,个人自付+自费的部分金额总和超过去年年社平工资的话,才进入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大致我只能举例给你,因为没有确切的数额的:假设:海南(海口)市当地的2011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是4万,而你父亲的治疗过程在通过医保报销后:1、自付部分+自费诊疗项目及药品的总金额3万,那么是不进入到大病医疗的报销范围的。2、自付部分+自费诊疗项目及药品的总金额5万,那么根据国家的新政实施要求,报销比例不低于50%的标准来算,还可以通过大病医保再进行报销50%,即2.5万。但是,根据你说的情况来看,属于异地就医,那么要享受到医保政策,在异地就医前你需要到当地社保局(海南)去办理异地就医申请,取得许可后到异地就医,才能享受到医保的报销,否则是享受不到的。所以,综合考虑,假设你父亲享受了医保报销+大病医疗报销的报销比例应该是>=75%以上--前提是一切符合报销要求。

大病医疗保险是为保障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4万元)的医疗费用(不含应自付费用)。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均可参保。

大病医疗保险不包括的范围如下: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

7.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每人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48元大病医疗保险费,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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