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浙江省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范围新规定,浙江省大病医疗保

浙江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通知》规定,大病保险按照自然年度进行结算,各设区市要将参保人员一个结算年度内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超过起付标准的合规费用,全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起付标准不低于各设区市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大病保险最高补偿限额按起付线的10至15倍设定,支付比例不低于50%,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大病保险基金暂时按照政府或单位70%、个人30%的比例筹集,年初一次性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整体划拨。其中,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从个人账户中划转,没有建立个人账户的统筹区由参保人员个人缴纳。

大病保险统一执行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对部分大病治疗必需、群众呼声强烈、疗效明确的高值药品,将通过谈判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1月9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报了该省医保个人账户活化政策,明确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的医疗保障费用。浙江省也成为国内率先出台政策允许家庭成员之间医保资金进行共济互助的省份。

过去,一人参加医保全家人享用属于明令禁止的行为。而此次浙江省医保新政规定,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自费医疗费用,以及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或者授权一个或多个家属进行使用。

浙江对此项医保新政实行分类实施:

一类是参保人员与其家属在同一统筹区参保的,参保人员可向所在统筹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为其家属绑定社会保障卡;

另一类是参保人员与其家属不在同一统筹区参保的,或者所在统筹区暂不具备绑定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持相关费用和身份凭证向所在统筹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费用核销业务。

浙江省还规定,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为其本人、家属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在4000元以上的参保人员,可自愿将4000元以上部分为其本人、家属购买指定的个人账户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如不足支付的,参保人员可按相同价格自行出资购买。

据该省人社厅医疗保险处负责人透露,2017年浙江省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收入229亿元、支出183亿元,当年结余46亿元,累计结余360亿元。因此,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绩效成为该省一项重要的改革任务。

2017年7月5日,浙江省人社厅、财政厅、卫生计生委以及省保监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关政策的通知》,来激活医保个人账户上的余额资金。

据浙江省人社厅统计,目前,已实现浙江省、杭州市同城互认定点医疗机构726家、药店877家,基本满足省市医保参保人员就近看病配药的需求;全省11个设区市的市区范围内共有定点医疗机构3897家、药店4209家,医保的参保人员到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就医、配药全部实现互认,基本满足所辖县、市医保参保人员经分级诊疗后到市本级就医配药的需求。

截至目前,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舟山、丽水等9个市已通过信息系统改造,实现家庭成员绑定,个人账户余额实现共济,涉及个人账户6.1万个,惠及参保人员29.6万人,个人账户共济金额2.8亿元,有效减轻了职工家庭成员的医疗负担。

浙江更多医保新消息:

医保卡“余额”可以买商业健康保险了!

浙江正加速推进医保改革,在去年推出个人账户活化政策的基础上(即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以为配偶、子女和父母等近亲属支付医保费用),今年再迈一大步??允许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为本人、配偶、子女和父母等近亲属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不过,省人力社保厅医疗保险处处长倪沪平特别提醒说,这项政策有个前提条件: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4000元以上的部分,才能用于买商业健康保险,如果这部分资金不足以支付保费,参保人员可以同等价格另外付足现金后购买。

为什么定4000元以上的标准?

这是从医保沉淀资金的角度划的一道“门槛”,至少保留参保人员一次住院可能需要支付的资金额度。

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是有原则的,不能乱买:一方面要兼顾少儿、老人等特殊人群;一方面要保障恶性肿瘤为主,兼顾其他重大疾病。同时也要和医保及大病保险功能互补,要以保障政策范围外自费费用为主,起到衔接医保的作用。选择余地也要大一些,要适合不同人群的需求。

目前,浙江省保监局已经遴选出39款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作为首批推荐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产品目录即将在浙江省人社厅网站公示),价格从一两百元到上万元不等,既有个人投保产品,也有家庭(团体)投保产品。今后,还将定期根据市场情况更新。

浙江为什么推出个人账户活化政策?主要是有结余。

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由职工按工资收入2%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构成。2017年,我省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收入229亿元,支出183亿元,当年结余46亿元,累计结余360亿元。为了盘活这笔沉淀的医保资金,浙江省去年在全国率先出台个人账户活化政策,从8月1日开始实施。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舟山、丽水等9个地市相继开通了医保“家庭共济”,涉及个人账户6万多个,惠及参保人员29.6万人,个人账户共济金额累计达到2.8亿元。

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授权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简单地说,就是自己的医保历年结余资金,既可以用于支付自己在医保之外需要自费的各种医疗费用,以及支付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也可以支付自己的配偶、子女、父母(简称近亲属)的医保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将配偶、孩子、父母的医保卡绑定在自己的医保卡上,相当于全家组建了一个医保“亲情网”。就医结算时,先消费自己的历年账户资金,如果历年资金不足,可以按照绑定的先后次序动用“亲情账户”,减轻家庭成员的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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