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陕西大学生医保政策的全文内容

陕西每名在校学生首先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即门诊看病按照大学生医保报销,如下为陕西大学生医保政策全文,仅供参考!

陕西大学生医保政策2017

为什么要开展大学生医保?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9】48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09】65号)精神,按照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好包括学生在内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障问题。

大学生医保的性质是什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大学生医保是居民医保一个特殊的群体,大学生医保属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范畴,是一项有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以住院为主兼顾门诊的医疗保险,是国家政策性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

大学生医保的意义是什么?

将大学生医保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通过更大范围的社会互助共济来解决大学生的医疗费用问题,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减轻高校和家庭的负担,同时解决不同学校学生享受的医疗保障待遇差别较大的问题,利于体现社会公平。

大学生参保缴费如何办理?

参保大学生以班级或院系为单位由所在高校医保办统一组织填写《西安市大学生参保登记表》建立参保档案,参保费由高校医保经办部门代为收缴,收缴的医保费统一转入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专用账户,并将相关信息录入我市大学生医保信息系统中,同时生成每个参保大学生的医保编号,校医保办为每个大学生办理《大学生医保证》,作为就医的凭证。

大学生参保缴费期和待遇享受期如何计算?

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大学二年级及以上的大学生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大二或大二以上的大学生,如果未在我市大学生医保启动当年或未在大一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以后参保缴费时,要全额补缴以前年度的医保费(包括个人缴纳的和财政补助)。

原来已经参加当地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大学生,现在要参加大学生医保有什么规定?

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医保前,已经参加了当地城镇居民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不影响参加大学生医保,在参加大学生医保的第一年如果出现待遇享受期的重叠,大学生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当地报销后,我市大学生医保对个人负担的费用再报销一次,大学生在第二年不能再参加当地的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村合作医疗。

转学、休学的大学生,其医疗待遇是否受影响?

按照我市大学生医保政策规定,大学生参保缴费后,在医保待遇享受期内,转学、休学,其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转学的大学生在第二年应参加转入高校的大学生医保,休学的大学生还应在本校继续缴纳医保费。对于各种原因被取消学籍办理退学的大学生,在享受完当年度的医疗待遇后,高校不再为其办理参保缴费。

《大学生医保证》丢失后如何补办?

参保大学生向所在高校医保经办部门提出补办《大学生医保证》的申请,由所在系院的辅导员老师核实签字盖章后携带相关证明、参保学生一寸免冠照片到校医保办,由校医保办上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后领取《大学生医保证》。

参保大学生就医时如何选择医疗机构?

定点医疗机构是指通过劳动保障部门资格审定,并与医疗保险基本经办机构签定服务协议书,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者提供医疗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医疗机构。参保大学生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参照城镇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执行。大学生应就近选择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我校大学生的首诊医院为西安文理医院。就医时,要携带上本人的《大学生医保证》、学生证。如因急诊抢救未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应在3个工作日报高校医保经办部门备案。

参保大学生门诊的就医程序有哪些?

1)校内门诊就医:参保大学生门诊首诊医院是文理医院,按照医院的规定,先持有本人的《医疗保险证》到医院挂号,再到就诊科室就诊。

2)转诊就医:根据病情如有需要转诊的,应由校医院的接诊医生开具转诊单并经校医院盖章同意后转往其他医疗机构就医。凡未经校医院转诊自行到其它医院门诊就医的大学生,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有个人承担。

3)异地就医:因寒暑假、实习、休学期间因急危重症需异地住院治疗的,应就近到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门诊治疗须在二甲及二甲以下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4)门诊紧急抢救病种以外的其他急诊就医必须符合下述三种情况:文理医院转诊急诊就医的同学;校内紧急情况下本人可先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到文理医院接诊医生处办理转诊手续;校外紧急情况下可先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写明校外就医情况说明,辅导员老师签字,并到所在院系盖章。符合以上三种情况的学生在转诊后15日内凭转诊医院的医疗费用票据、急诊病例、检查检验报告单及门诊收费明细等有效单据,到文理医院五楼审批报销。

门诊统筹报销范围及待遇支付标准:

1)门诊统筹报销范围:我校参保大学生因常见病和多发病在校医院就诊,发生的符合《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药品、检查检验、治疗及康复理疗等费用以及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门诊协议医疗机构应提供的诊疗项目费用,均纳入门诊报销范围。

2)待遇及支付标准:大学生门诊统筹设立支付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大学生在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70%的比例支付,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和住院保障范围:

门诊特殊病种(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门诊血液透析;人体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门诊慢性病(16种);门诊意外伤害(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门诊紧急抢救病种和住院(包含生育)。

门诊特殊病种

费用报销标准: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费用结算规定(由定点医疗机构挂账结算),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月结算。

门诊慢性病

1)病种范围目前为16种:⑴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不含隐匿型);⑵慢性肺源性心脏病;⑶原发性高血压(Ⅱ期以上,限50周岁以上);⑷脑血管病恢复期;⑸肝硬化失代偿期;⑹糖尿病合并慢性并发症;⑺慢性肾小球肾炎及肾病综合症;⑻恶性肿瘤晚期;⑼精神疾病;⑽红斑狼疮;⑾帕金森综合症;(12)多耐药肺结核;(13)慢性活动性肝炎;(14)慢性再生性障碍性贫血;(15)白血病;(16)血友病

2)补助标准:一个年度内,参保大学生发生门诊治疗的慢性病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累计超过350元的,超出部分由统筹基金按照50%的标准予以补助。每人每年慢性病统筹基金最高补助标准为2500元。

门诊意外伤害

1)病种范围: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

2)报销标准:统筹基金支付70%,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统筹基金门诊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

注意:只限于大学生发生门诊意外伤害,对自杀、自残、打架、斗殴、酗酒、吸毒、有第三方责任人的交通事故等不予报销。

门诊紧急抢救

1)病种范围:昏迷、严重休克、大出血;中毒、严重脱水、高热惊厥; 严重创伤所致严重呼吸困难;自发性或损伤性气胸、血气胸、喉梗塞及气管支气管堵塞;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原因造成内外出血危及生命者;急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等生命体征有重大改变者。

2)费用结算:因门诊紧急抢救病种医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一次住院费用的结算办法进行结算。门诊紧急抢救过程与住院治疗过程不间断的,按一次性治疗对待,其在门诊紧急抢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并入住院费用中统一结算(在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挂账结算)。

3)费用报销程序:急诊、抢救病人→住非定点医疗机构?个人垫付→出院后凭所需材料(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出院记录和长期、临时医嘱等、住院费用明细单及有关票据)→高校医保办→报市医办→按照规定审核结算→报销费用返给高校财务部门→发放给参保大学生。

大学生医保门诊报销须知:

大学生医保门诊报销工作因为主管报销老师还要承担其他工作,为了便于学生安排时间前来办理,也方便主管老师其它工作的处理,现将报销时间及相关要求公布如下,主管报销老师在无特殊情况下将在规定时间内专门集中办理门诊报销事宜。

1)校内门诊就医报销时间

夏令时:周二、上午8:00??11:40 下午2:30??5:20

周四、上午8:00??11:40 下午2:30??5:20

冬令时: 周二、上午8:00??11:40 下午2:00??4:40

周四、上午8:00??11:40 下午2:00??4:40

2)门诊报销地点:文理医院五楼医院办公室

3)报销要求:医保报销年度为每年9月1日?次年8月31日。每年新生参保及老生续保手续办理完毕方可报销,具体每年度开始报销时间将另行通知;前来报销时必须携带医保本;只报销门诊费用,住院费用报销在文理医院一楼大学生医保办找主管老师办理。

4)转诊报销:审核在医院5-1室,审核需要出具的材料有:转诊单、票据、病历、检查单、报告单、收费明细(以上资料除票据外必须备复印件)。另:床位费、特殊材料费、体检费、疫苗接种费、挂号费等不在报销范围。每年度9月1日到9月30日集中办理上一医保年度寒暑假、休学、实习等特殊情况下发生的医保费用。

5)门诊不予支付的范围:(1)大学生未经校医院转诊;自己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在校上课期间到异地门诊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2)超出《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支付范围和标准》以外的医疗费用。(3)挂号费、病历工本费、出诊费、会诊费、特许服务等费用;救护车费、中药代煎费及自行购买药品的费用。(4)各种预防保健诊疗项目、各种健康体检、各种医疗咨询、健康预测诊疗项目等。(5)跨医疗年度的医疗费用。(6)因吸毒、打架斗殴、违法犯罪等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7)因美容矫形、镶牙、洁牙等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8)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交通事故能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肇事方逃逸或无第三方责任人的相关证明,且没有享受相关补偿的,其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可列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参保大学生办理住院的程序有哪些?

参保大学生所患疾病确需住院治疗的,持《大学生医保证》、学生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在医院直接结算。凡未在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大学生,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如何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因寒暑假、实习、休学期间因急危重症需异地住院治疗的,应就近到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门诊治疗的须在二甲及二甲以下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住院待遇

1)支付原则:参保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包括意外伤害)费用,设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2)起付线:按照不同类别的医疗机构划分为: 社区卫生机构200元;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500元;

3)比例分担: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按不同的比例支付。

4)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住院和门诊大病的总费用):大学生20万元。

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院管理规定

1)参保大学生选择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文理医院);

2)急诊、抢救病人不受此限制,但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所在高校医保办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备案。

3)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由个人全额自付 。

住院就医程序管理规定

1)持住院证、《医保证》、本人身份证→到就诊医院医保办审核登记→住院处办理挂帐手续→缴付押金→住院治疗。

2)出院结帐时,个人只交自负部分,(超出《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目录管理暂行办法》、《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暂行办法》、《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三个目录外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起付标准以上、封顶线以下,应由个人比例自付部分的费用;其余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在定点医院挂帐;属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市医保办结算。 (在医院可直接报销)

大学生住院不限病种目录;参保患者的年度住院次数和年度统筹基金累计支付值以此统计年度来计算。同时,以参保患者出院日所在统计年度来记算该次住院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费用和年度统筹基金累计支付值。

未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怎么办?

参保大学生未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但因急诊抢救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可以报销。

1)大学生医保住院报销须知:1)大学生医保住院报销所需材料(本地住院可在医院直接报销,未按要求报销者按规定推迟两个月报送住院资料,从上交报销材料之日到审批报销下来需要6-8个月):(1)发票原件;(2)费用汇总清单原件(需盖章);(3)医院等级证明原件(异地就医需提供);(4)医保证原件;(5)病案首页;(6)长期医嘱;(7)临时医嘱;(8)手术记录单(手术治疗者需提供);(9)异地就医证明或本地就医情况说明(未在医院挂账的原因,二级学院签字盖章)。

2)门诊紧急抢救报销所需资料:(1)发票报销联原件;(2)住院挂账发票(如急救后转住院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3)急救病历,医嘱记录单(抢救记录);(4)手术记录单(手术治疗者提供),盖红章;(5)诊断证明;(6)抢救费用总清单;(7)医院等级证明(异地就医需提供);(8)医保证原件。

3)大学生医保住院不予支付的范围:(1)大学生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校上课期间异地住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3)吸毒、打架、斗殴、酗酒及其他违法犯罪或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所致伤病的;(4)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意外伤害等;(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6)属于工伤保险(含职业病)支付范围的;(7)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情形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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