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盐城市将统一医保待遇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3-11-01 12:08:55

盐城市将统一医保待遇,具体情况如何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4月20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启动整合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的城乡居民

家住亭湖区新兴镇的孙思成一直有个心愿,希望自己能与妻子享受到同等的医保待遇。“我参加的是‘新农合’,妻子参加的是城镇居民医保,这两种医保报销待遇不一样。”如今,孙思成的愿望就要实现了。4月20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启动整合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后,由人社部门承担城乡居民医保行政管理职能,我市近700万城乡居民的医保待遇将得到统一。

“之所以要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进行整合,是因为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乡之间的差异逐步缩小,按城、乡户籍分割设置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的衔接与协调矛盾日益显现。”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吴奎说,整合后,不仅可以促进城乡之间人员流动,有效解决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不公平问题,还可以避免参保人员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医保待遇,政府重复财政补贴,计算机网络、管理机构重复建设和投入等情况发生,从而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包括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保障待遇方面,按照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的原则,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并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等衔接。医保目录则统一执行调整后的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三个目录。

整合分三个阶段分步实施,即5月底前完成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审计工作,6月底前完成工作职能调整和经办机构整合,年底前完成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的制度整合。从2018年起,我市将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实施方案》还要求,市、县(区)同步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并按照市级统筹的要求,实现全市范围内政策框架体系和信息系统、经办流程的统一。同时提醒参保人员注意的是,在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施以前,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和“新农合”参合人员仍执行原有政策和报销流程,按原标准和报销程序享受待遇。

延伸阅读:《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近日我市结合实际情况,出台《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统一后由人社部门承担行政管理职能。

整合工作实行“三步走”

《实施方案》要求市、县两级同步开展整合工作,2017年6月底前,将新农合从卫计部门整体移交至人社部门,完成工作职能调整和经办机构整合;2017年底前,完成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的制度整合;从2018年起,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整合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分步实施。前期准备阶段,市、县两级同步部署整合工作,尽快出台整合方案;整体移交阶段,将卫计部门负责管理的新农合人、财、物、信息等整体移交至人社部门,要求2017年6月底前完成管理职能、编制人员、信息系统、财务基金、资产资料等“五项移交”;制度整合阶段,2017年底前制定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实施办法,2018年起按时并轨运行。

整合过程中,各地不得自行调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基金暂时实行统一专户管理、分账核算,确保群众基本医保待遇不受影响、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整合将实现“六统一”

《实施方案》在《省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对“六统一”政策作了进一步细化,以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统一覆盖范围方面,除提出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外,明确了城乡居民医保不同群体的覆盖办法和参保登记工作的责任主体:全市各级各类教学教育机构按行政隶属关系实行属地参保登记,驻盐高校在校学生统一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登记,其他人员按户籍实行属地参保登记。

统一筹资政策方面,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针对我市城、乡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基本一致、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现状,采用“一制两档、差别缴费、3年过渡”的办法,允许各地最迟于2021年1月起实现同一筹资标准。城乡在校学生保费均由所在学校代征,其他居民保费由所在地基层人社平台征收。

统一保障待遇方面,逐步统一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政策范围内基金平均支付比例在75%左右。过渡期内,针对两档缴费标准对应设置两档待遇标准,随着两档缴费标准的逐步统一,两档待遇标准动态调整、逐步统一。

统一医保目录方面,统一执行调整后的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三个目录,实行分级管理、动态调整。

统一定点管理方面,制度整合后,全市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和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服务管理办法。

统一基金管理方面,整合后,合并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设立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

切实提升服务效能

《实施方案》明确,整合后,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配套机制,突出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强化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提升群众就医体验。

一是推进信息共享。城乡居民基础信息统一并库,实现业务协同、系统衔接、信息共享;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发行和运用,提高就医便利化程度。

二是完善支付方式。系统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保支付政策与医药价格调整、药品供应保障制度衔接;完善谈判协商机制,有效控制医疗成本。

三是优化经办服务。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服务网络;加强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政策衔接;拓展医保信息化、市场化、便捷化服务;完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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