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湖南省大病救助政策新规定,湖南大病救助报销比例

大病医疗互助是政府组织实施,为解决参加职工医疗保险职工年度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至一定数额以下医疗费用的补充医疗保险。那么2017年湖南大病医保是怎样的政策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湖南大病医保新政2017年

湖南大病医保方案出台 得大病医疗费可报销两次

补偿标准:分四段累计补偿

生了病不仅仅身体受罪,医药费也可能成为沉重负担。湖南“大病保险”方案于近日出台,提出在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统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

何为大病不看病种看支出

什么样的病,算是“大病”呢?“大病”的界定不再根据病种划分,而是看基本医保之外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是否超过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年人均纯收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意见》明确,大病不是医学病种的概念,而是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界定标准。根据国务院医改办的解释,“大病”其实就是让一个家庭因病致贫返贫的病。当城镇居民、农民当年个人负担医疗费分别达到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时,就会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一个家庭强制性医疗支出大于或等于家庭剩余收入(扣除基本生活费后)的40%,这个家庭就会因病致贫返贫。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湖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以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作为“大病”的界定标准。这意味着,参保人患病发生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所在市州确定的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即可进行大病保险补偿。

如何报销基本医保个人费用“二次报销”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参保人患高额医疗费大病、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二次报销”。

按照《方案》,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保障范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相衔接。意味着只要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农合,同步就参加了大病保险,不必再办理参保手续,也不必再缴费。

高额医疗费用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市州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乡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主要测算依据。

具体的补偿标准为:各市州确定城乡统一的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原则上起付线标准不高于本地区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保困难群众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50%。

对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费用原则上分四段累计补偿:3万元(含)以内部分报销5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0%,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0%,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年度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20万元。未按相关政策分级转诊的应降低支付比例。

释疑:一年内可将几次医疗费用一起报?我们具体应该怎么申请报销呢?

湖南省医改办工作人员、省卫生计生委体制改革处处长王湘生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一个自然年度(当年1月12月内),可以单次报销,也可以累计起来一起报销。例如,当第一次住院并没有达到起付线,不能进行大病报销补偿,但第二次住院又花费了不少钱,这时就可以累计2次的合规医疗费用一起进行报销。

方案下发后,各地将抓紧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好相关测算和各项准备工作,确保2015年底前全面推开。

患者账本:一年20万医疗费可报近8成

怀化市民李一凡的父亲患上了糖尿病,他告诉记者,为了给父亲治病,这两年家里支付了高额医药费,欠了亲朋好友好几万元,“生活已经到了捉襟见肘的地步。”

“这次湖南大病保险政策出炉,希望可以实质性地减轻医药费负担。”他说。以李一凡的父亲为例,作为一名参保市民,他一年用在治病上的钱大约为20万元,假定按照政策基本医保报销了12万元,余下的8万元需要个人支付,假设8万元都是符合规定的医疗费。按照新的政策,假设大病报销的起付点为10000元(怀化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46元),那么70000元超出了这个起付点,分两段累计报销(见制图)。“大病保险”为李一凡家多“减负”了3.9万元。算起来,医保报销的12万元,加上大病医保报销费用,实际的报销比例达到了约79.5%。

延伸阅读:

6个全球重磅药挺进湖南大病医保

本次被纳入湖南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共有化学药12个,生物药四个。

从治疗领域来看大多为抗肿瘤药,10个化学药,3个生物药,共有13个。其中,原研抗肿瘤化药有4个,3个生物药,共7个。而国内独家抗肿瘤化药有1个。

6个重磅原研抗肿瘤药全球销售破10亿

据米内网-跨国业绩数据库数据显示,上述名单中,全球业绩超过10亿美元的原研药有6个,包括了诺华的尼洛替尼、罗氏制药的贝伐珠单抗、盐酸厄洛替尼、注射用曲妥珠单抗和利妥昔单抗,以及西安杨森制药的注射用硼替佐米。

罗氏制药抗肿瘤4大产品在中国的情况

作为全球最大的生物技术公司,罗氏在抗肿瘤、免疫、抗感染、眼科和中枢神经系统等领域拥有一流的差异化药物。据罗氏官网资料显示,罗氏全球员工总数超过88,500名,研发投资逾89亿瑞士法郎,销售额达475亿瑞士法郎。

米内网-中国城市公立医院化学药终端竞争格局(全国放大版)显示,罗氏的4大重磅抗肿瘤药在中国市场与全球的情况并不一致,在全球市场销售量最高的贝伐珠单抗在我国抗肿瘤化药市场中排在了较后的位置,只有利妥昔单抗和曲妥珠单抗进入了Top 10,而厄洛替尼排在了第20位。

利妥昔单抗注射液,商品为美罗华,用于治疗恶性淋巴瘤中两种最常见的疾病亚型-CD20阳性的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和滤泡淋巴瘤。我国目前恶性淋巴瘤发病率约为10万分之3.5,每年新发患者约4万5千人,死亡人数超过2万人。恶性淋巴瘤临床上分为霍奇金淋巴瘤和非霍奇金淋巴瘤两大类,而我国霍奇金淋巴瘤仅占所有淋巴瘤的20%左右,非霍奇金淋巴瘤中以弥漫大B细胞型淋巴瘤最为常见。

注射用曲妥珠单抗,商品名为赫赛汀,适用于HER2阳性的乳腺癌的治疗,是目前国内外指南一致推荐的针对HER2阳性乳腺癌的标准治疗药物。赫赛汀效果好但价钱贵一直为患者及其家属带来沉重的负担,目前,南京、浙江、江苏、湖南等省已经将其纳入大病医保目录,不仅有效减轻了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同时也极大地促进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完成规范化治疗,进一步提升乳腺癌整体治疗水平。

盐酸厄洛替尼片,商品名为特罗凯,单药适用于至少一个化疗方案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的非小细胞肺癌。该药由OSI Pharmaceuticals Inc开发,是一种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2004年11月经优先审评通道获FDA批准上市,除了可以用于治疗非小细胞肺癌外,还可以与吉西他滨联合用于局部晚期以及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胰腺癌的一线治疗。

贝伐珠单抗注射液,商品名为安维汀,主要用于与5-Fu为基础化疗联合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其后在相关研究中陆续获得多个适应症,目前还可用于铂耐药卵巢癌、联合化疗用于晚期宫颈癌、用于晚期和转移性或复发性非鳞非小细胞肺癌等癌症的治疗。因其适应症广泛,成为了罗氏抗肿瘤药系列中销售成绩最好的产品。

国内1.1类新药盐酸埃克替尼

盐酸埃克替尼,商品名为凯美纳,是贝达药业研发生产的国内1.1类新药,是我国第一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EGFR-TKI,也是全球第三个上市的EGFR-TKI,适用于晚期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

米内网-中国城市公立医院化学药终端竞争格局(全国放大版)显示,埃克替尼在抗肿瘤化药市场中排在了第24位。2011年6月盐酸埃克替尼获CFDA批准上市,曾被誉为国产版的“易瑞沙”,但临床效果显示“凯美纳”的疗效和安全性均优于进口产品,价格却只有进口药的2/3,受到了国内医生与患者的广泛认同,上市后销售成绩一路上扬。

该产品同时也为企业带来了荣誉,在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贝达药业的“小分子靶向抗癌药盐酸埃克替尼开发研究、产业化和推广应用”项目获得了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这是浙江省企业界荣获的第一个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也是中国化学制药行业首家获此殊荣的企业。

据悉,目前多个省份,包括南京、江苏、浙江等地都有将特殊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措施,其中不乏一些全球重磅产品的身影。对于患者而言,是关乎性命的好事,对企业而言,产品也能通过进入医保获得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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