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昆明医保政策相关的内容

昆明2017医保政策受到大家的广泛关注,详细情况如何?下面为大家提供相关的内容,仅供参考!

今年,由于云南省启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并轨而推迟了缴费时间。从昆明市医保中心获悉,2017年的昆明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办理即日起正式开始。

从今年开始,市民不仅能在就近社区、村委会办理缴费,还可以通过“昆明人社通”APP直接进行手机缴费,从注册到缴费成功只需要5分钟。

缴费的截止日期为明年2月23日17:00,缴费截止后不能补缴,也不能享受2017年的医保待遇。想要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可要赶紧到社区或通过手机缴费来办理了。

新政策:个人参保缴费为每人每年150元

据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根据缴费一年享受一年待遇的原则,第二年享受待遇的缴费工作是于第一年的下半年完成的。而即日启动的正是为2017年城乡居民享受医保待遇进行的工作。“此次缴费的参保办理时间参保核定截止时间为明年2月22日,缴费截止时间为2月23日17:00。但待遇享受的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该负责人说。同时,根据昆明市居民医保的相关参保规定,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一个统一的标准,无论是本市户籍居民或是持有居住证的外地户籍居民,无论是农村户籍或是城市户籍,无论是成年人或是新生儿、幼儿,参加居民医保缴费,都是按照每年每人150元的标准来进行的。

而根据昆明市居民医保的相关规定显示,此次居民缴纳的150元,虽然比去年提高了30元,但也只占到居民医保参保费的20%,而剩下的80%则由政府帮助居民进行缴纳。缴纳的费用除了可以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险待遇外,也可享受大病保险的相关待遇。一个自然年度内,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9.8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合计为15.8万。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也可用手机缴费啦

想要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的市民,可到居住劳动保障服务所(站)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或由村委会、村民小组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学生、幼儿可由学校或托幼机构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如果居民是第一次参保,那么在办理保险时还需提供本市户籍城乡居民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材料,如果参保人只是续保,只需携带自己的医保卡或身份证即可办理。

今年,为解决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排队长、缴费慢等问题,昆明市医保中心还依托昆明市人社局开发的“昆明市人社通”APP开通了手机缴费业务。打开“昆明人社通”APP,输入用户登录信息,选择社保申报缴费选项,选择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选项,点击增加缴费人,输入社保卡信息和身份证号等信息,参保人就可以选择银联缴费或是本行缴费的选项。

据了解,此项功能开通后,每次使用缴费功能最多可以同时帮3个人缴费,这样不仅可以缴纳自己的费用,甚至可以全家人都使用手机系统来进行缴费。同时,手机缴费不受银行上班时间的限制,只要在截止日期前,不管你是否身处昆明,不管缴费的时间是否是工作时间,缴费都可以顺利进行。

不过,目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主要针对在医保系统中已经办理过参保登记的用户,如果市民是初次参保,那还是需要先到社区或是村委会进行首次参保登记就可以使用手机缴费了。

1、缴费办理时间:

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为:2017年10月8日至2017年2月22日。每个月办理居民医疗保险的时间为1日至当月的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那些人群可以享受补助待遇?

在办理保险的过程中,有八类人群的个人缴费部分将由政府全额补助。他们是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乡重度残疾人、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未成年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农村独生子女的父母及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只生育了两个女孩且采取了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

3、首次参保居民要提供什么材料?

如果居民是第一次参保,那么在办理保险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本市户籍城乡居民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新生儿提供户口本、非本市户籍成年人还需提交《云南省昆明市居住证》;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由其家人代办,需提交其父亲或母亲的《云南省昆明市居住证》。居民可参照就近原则到当地劳动保障服务所办理参保手续或到村委会、村民小组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4、可享有哪些医保待遇?

1.普通门诊实行定点就医,在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支付50%,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2.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居民因病住院可享受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5.8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为9.8万元。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费用采取定额补贴方式进行报销。单胎补贴标准为:顺产600元,难产1000元,剖宫产1500元;多胎生育的在以上基础上每胎增加500元。

拓展阅读:

 为保证医保基金安全,提高医保服务质量,降低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昆明市将启动医疗保险DRGs付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试点)。日前,该方案送审稿已通过昆明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昆明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的医保支付制度,大部分采取按服务项目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单病种付费等各项付费方式基础之上的总额控制。DRGs付费制度是从美国引进的一种先进的医保付费制度,DRGs(DiagnosisRelatedGroups)中文翻译为“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其主要特点是以病例组合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了病例的个体特征,如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疾病严重程度、合并症与并发症及转归等因素,将临床过程相近、费用消耗相似的病例分到同一个组(DRG)中进行管理的体系。DRGs付费制度,是通过统一的疾病诊断分类定额支付标准的制定,达到医疗资源利用标准化。有助于激励医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迫使医院为获得利润主动降低成本,缩短住院天数,减少诱导性医疗费用支付,有利于费用控制。

该方案将分4个阶段进行,今年2月25日至4月30日为第一阶段,将委托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卫生经济学会DRGs付费研究小组,对昆明地区的医院进行病案首页管理培训、收集昆明地区医院3?5年的病案首页信息,进行大数据平台分析。建立合理的费用结构比例模型,清理不合理费用,计算出各疾病诊断相关组(DRG)的权重,然后在保证总权重不变的情况下,适当增加诊治难度大的DRG权重和降低诊治难度小的权重,最终确定每一个DRG的付费标准;今年5月份为第二阶段,研发昆明市DRGs分组器;今年6月份为第三阶段,将制定DRGs付费制度;今年7月1日以后为第四阶段,为试点实施阶段,将按照先郊区、后城区的原则,市人社部门与医院协商同意后,在具备条件的医院先行开展试点,并逐步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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