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医疗保险基金使用范围,防止医保基金被滥用、盗用,成都社保局对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及支付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为了让广大市民了解成都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快捷办理报销手续,我们小编对成都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进行了总结。
成都医疗保险报销规定
成都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险种 | 医院等级 | 起付标准(元) | 报销比例(%) | |||
一档 | 二档 | 三档 | 学生儿童 | |||
居民医疗保险 | 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00 | 60 | 80 | 85 | 80 |
二级医院 | 200 | 55 | 65 | 80 | 65 | |
三级医院 | 500 | 35 | 50 | 65 | 50 | |
乡镇卫生院 | 50 | 65 | 90 | 90 | 90 | |
备注: | 1、市外转诊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 2、门诊支付比例为60%,一个自然年度累计门诊限额200元。 |
成都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险种 | 医院等级 | 起付线(元) | 报销比例(%) | 备注 |
职工医疗保险 | 一级医院 | 200 | 92 | 在上述基础上,年满50周岁的增加2%,年满60周岁的增加4%,年满70周岁的增加增加6%,年满80周岁的增加8%,年满90周岁的增加10%。根据年龄增加后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不得超过100%。 |
二级医院 | 400 | 90 | ||
三级医院 | 800 | 85 | ||
乡镇卫生院 社区服务中心 | 160 | 95 |
成都特殊门诊报销起付线标准: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8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160元。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100元。
3、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类病种不计起付标准;第二、三类病种计两次起付标准,且不逐次降低;第四类病种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年满100周岁以上的不计起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