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门诊慢性病和门诊大病医保政策
一、门诊慢性病保障政策
(一)门诊慢性病病种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单位:元)
符合以上病种范围的,经定点鉴定医院鉴定后,可享受铜川市医保门诊慢性病相关待遇。参保人员同时患有两种及以上门诊慢性病时,其年度最高限额在申报病种限额最高的病种基础上增加1200元。
(二)门诊慢性病鉴定医院
铜川市人民医院(南院)、铜川市人民医院(北院)、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耀州区人民医院、宜君县人民医院、铜川矿务局精神病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孙思邈医院。
(三)门诊慢性病鉴定申报需提供资料
近两年的完整住院病历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社保卡复印件一份、诊断证明复印件一份、一寸照片2张。
(四)门诊慢性病政策过渡期
政策过渡期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已经纳入原新农合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政策农村居民的管理按照以下办法执行:
(1)病种在我市31种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内的农村居民,经乡镇卫生院制定诊疗计划后,在我市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持社保卡购药,即时结算。
(2)病种没有在我市31种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内的,政策过渡期内继续按原待遇享受,经乡镇卫生院制定诊疗计划后,在我市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持社保卡购药,即时结算,但不再接受我市现行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外病种的鉴定。
(3)政策过渡期间继续执行将地方病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①病种范围、鉴定办法和待遇标准按照我市原新农办《关于将大骨节病等地方病纳入新农合住院和门诊特殊病报销范围的通知》(铜合疗组办发[2018]5号)文件执行。②病种范围和每人每年报销限额:大骨节病470元,氟骨症中、重度630元,慢性克山病15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骨节病564元,氟骨症中、重度756元,慢性克山病1800元。③执行年度限额凭票报销,报销比例70%。④各级地方病定点医疗机构不变。
一、门诊大病保障政策
(一)门诊大病病种
1.恶性肿瘤放化疗;2.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状态;3.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4.血友病;5.白塞病。
(二)申报鉴定
门诊大病的鉴定参照门诊慢性病鉴定程序,由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且正常缴费的患者或家属到定点鉴定医院(铜川市人民医院、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耀州区人民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孙思邈医院)申报鉴定并确定用药治疗方案,实行即时结算。
(三)门诊大病报销
(1)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状态、器管移植术后抗排异的患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90%比例报销。
(2)血友病、白塞病的患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60%比例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