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四平新生儿医保办理流程及报销比例说明

一、四平市中心医院已开展的住院直报的市医保类别有:

四平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学生医保、新生儿医保、灵活就业医保、特诊记账医保、抗美援朝医保凡住院3日内到医院1号楼一楼医保窗口登记的,出院后可享受即时直报待遇,;住院3日内未到医保窗口登记的,按照市医保局政策不予报销。

二、医疗保险患者住院登记结算流程:

医保患者:四平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学生医保、新生儿医保、灵活就业医保、特诊记账医保、抗美援朝医保患者因病住院时,应分别到医院1号楼1楼1号、2号窗口办理住院缴费、普通登记、医保登记等事宜。办理医保登记时应携带“住院证、医保卡、身份证等证件”。医保登记后,持已加盖各类医保标识印章的病历到住院处各疗区住院,并向经治医师出示:医保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声明为某类医保患者,方便医生核对身份及按照医保政策管理(夜间住院或因证件不全未能在住院第一时间到医保窗口办理农合登记的,可于住院3日内到医保窗口补办登记手续,遇节假日登记时限顺延)。治疗终结,出院后一周内(死亡患者21个工作日)后,持住院押金收据到3-5号医保窗口办理医保直报事宜,最后持医保结算凭证到5号结算窗口进行费用结算。外伤住院医保患者应先持住院证等相关证件到门诊6楼医保审批室办理外伤审核登记,住院期间全额交费,出院当日再持相关证件补办医保登记程序,待医保局外伤监察通过后方可办理报销。

三、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的情况有哪些:

各类直报患者,如未按要求及时到我院农合、医保、铁保、梨树医保、低保救助窗口办理入网登记的,就医费用不予报销。

1、由于违法、犯罪、打架、斗殴、酗酒、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吸毒、麻醉品成瘾、戒毒、工伤、故意自杀、自残以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的一切医疗费用,各类医疗保险不予补偿。

2、不符合住院标准如:单纯住院检查的就医费用不予报销。

3、其他自费诊疗项目包括:病历工本费、院外会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外聘医生手术附加费、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空调费、取暖费、婴儿保温箱费;各种美容、健美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费;各种健康体检、婚前体检、预防保健性诊疗项目;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各种矫正、保健、自用按摩、康复性器具;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如:一次性床单、被罩等);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或组织源;各种不育(孕)、性功能障碍、新生儿费用及超计划生育的诊疗项目;用血时所收取的押金、补偿金管理费;不遵医嘱、拒不出院、挂名、冒名住院所发生的费用;各类住院期间加收的商业保险费;各类医疗保险药品、诊疗目录以外的药费、诊疗项目;超出省物价规定的普通床位收费标准以外的费用(如:包床费、包房费、随员椅费)等等。

四、市医保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市医保、梨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住院起付金600元,去除自费及先付比例剩余可核算金额部分,在职职工补偿80%,退休职工补偿82%。年度内报销金额6万元后进去大额保险。

居民、学生医保:住院起付金:1100元,去除自费及先付比例剩余可核算金额1-30000元按55%报销;30001元-60000元按60%报销;60001-160000元按6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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