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金额:每年城乡居民缴费金额依据黑龙江省政府相关文件确定。2020年每人为280元。
缴费时间: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自然年度计算参保周期,实行年预缴费制度,每年缴费一次,每年 10月 至 12 月为缴费属期,收缴下年度个人参保费用,缴费次年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在规定缴费属期外缴费的,其个人缴费部分和政府补贴部分均由个人承担,并于缴费之日起 30 日后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二)新生儿出生后28天内到户籍所在地参保,父母可持户口、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为新生儿参保缴费,其个人缴费部分和政府补贴部分均由个人承担,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出生后28天后参保的,从缴费之日起30日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参保渠道:首次参保居民持户口薄、身份证或居住证等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或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
缴费渠道:为方便缴费人缴费, 2019年 9月 起鸡西市税务局、鸡西医保局联合邮政储蓄银行在市区所有邮政储蓄银行网点窗口办理缴费业务,并逐步实现手机银行缴费方式。
银行缴费网点地址:
鸡西市邮政储蓄银行缴费网点
按照国家部署,原由医保部门征收的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划转为税务部门征收。经省税务局、省医保局研究,我省自4月1日起,除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外,所有征费业务交由税务部门管理。按市税务局要求,灵活就业人员和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缴费采用邮政储蓄银行批扣模式,邮储银行缴费网点及联系电话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