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牡丹江新生儿医保办理流程及报销比例说明

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80元,缴费截止期为2019年12月20日,参保人应当于规定缴费期内预缴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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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牡丹江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市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已全面开始,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80元,缴费截止期为2019年12月20日,参保人应当于规定缴费期内预缴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待遇期限为下一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据了解,本次缴费参保范围为: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城镇非从业居民、农村居民、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新生儿等,参保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本市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省内未在原户籍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居住地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参保居民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应当一次性全额补缴年度个人和政府补助部分医疗保险费,自缴费之日起3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欠费和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按个人缴费标准规定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缴费后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此外,缴费方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后,原则上维持原有代收渠道不变。各区城乡居民具体缴费方式分为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缴费,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国银行社保卡批量扣缴缴费,已取得社保卡并已激活开通的参保人,可通过转账或现金存入方式将医保费于2019年12月20日前,足额存入本人的社保卡账户,由银行统一批量扣缴缴费;现金缴费,没有开通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及没有社保卡的居民,可通过银行柜台现金方式缴费;农村户口居民及高校大学生群体仍按原缴费方式缴费,由各村统一收取及高校统一代收代缴,农村户口居民也可以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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