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选缴保费法”大病保险制度,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不起大病、一般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今年1月起,我市又实施“分档统筹法”全民医保制度,打破了全市500万参保群众的身份及区域就医限制,实现全域医保待遇“无差别”、医保刷卡“无异地”。
小编刚刚从市医保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金华全民医保参保率达99.5%,居全省第一。
大病保险报销上不封顶
困难群众有政策“兜底”
为提高大病保障能力,金华在全国首创“选缴保费法”大病保险制度,参保群众在缴纳基本保费基础上,增加“选缴”模块(每份100元,最多可缴纳3份),通过参保人自主选缴,提高报销待遇。
截至9月底,全市502万基本医保参保人100%缴纳了大病保险基本保费,387万人(77%)缴纳了选缴保费。政策实施以来,已为全市近20万名大病患者减轻医疗负担21.64亿元。全市大病保险报销金额20万元以上的大病患者477人,报销金额为1.43亿元,人均报销30.07万元,其中报销金额最高为武义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潘某,报销金额为128.53万元。
金华大病保险政策规定连续缴纳3份满3年,起付线降低至5000元、报销比例提高到85%,高于国家最新政策(60%)25个百分点,且不设最高报销限额。同时,将报销范围从“合规费用”扩大到“合理费用”,由省规定的19种大病用药扩大到因病施治所需的全部“国药准字”和“国药进字”药品,用材扩大到所有“合理治疗”必须的医保目录内超适应症和超限额医用材料。
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脱贫攻坚中最难解决的问题。金华的困难群体由政府全额资助参加基本医保二档,人均补助达2020元,困难群体就医住院和门诊报销待遇提升至职工基本医保待遇水平。在此基础上,对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由地方财政全额补助缴纳大病保险选缴保费3份;对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全额补助缴纳大病保险选缴保费至少1份。对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下“合规医疗”费用,由医保部门通过医疗救助给予补助,实现最终实际报销水平最高达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