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符合什么条件才能享受生育保险?怎么领取生育保险津贴?
职工需参加生育保险缴费连续满十个月以上,或者中断缴费不超过六个月补缴后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津贴核算是根据职工生产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基数来计算的,顺产享受五个月,剖宫产享受五个半月。需要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婴儿出生证明、出院记录;符合医学需要的三个月以下流产享受一个月津贴,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享受一个半月津贴,七个月以上享受三个月津贴,需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医学诊断证明、B超报告单、费用发票。
我市哪些疾病可申报职工慢性病门诊治疗?
目前职工慢性病门诊治疗共20个病种,符合条件均可申报。(1)冠心病(临床分型:心绞痛、心肌梗死、缺血性心肌病)⑵中风后遗症⑶糖尿病(需胰岛素依赖治疗的)⑷恶性肿瘤⑸肺心病⑹高血压三期⑺肝硬化⑻慢性肾功能衰竭⑼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⑽血友病⑾重症精神病⑿系统性红斑狼疮⒀再生障碍性贫血⒁帕金森氏综合症⒂类风湿性关节炎⒃癫痫⒄强直性脊柱炎⒅股骨头坏死⒆慢性活动性肝炎(含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⒇银屑病(顽固性)。
目前职工和城乡居民实施了大病保险补充医保,请问大病补充保险的支付比例是多少?大病补充保险如何结算?
答:职工医保如下表示: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 | |
单位(万元) | 支付比例(%) |
起付标准1.5万(不含)以上—2 | 50 |
2--10 | 60 |
10--20 | 70 |
20—以上 | 80 |
参保人员符合大病补充保险支付的费用,在就医结算时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一起,“一票制”即时结报,不需参保人员二次申请。
城乡居民如下表示:
费用分段 | 补偿比例(%) |
0-5万 | 55% |
5-10万 | 65% |
10-20万 | 75% |
20万以上 | 80% |
起付线。遵循“尽力保障”原则,根据基金承受能力,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定为1.3万元左右,并依据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困难群体大病保险起付线定为上述标准的一半。困难群体为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以民政部门提供的参合信息为准。
封顶线。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大病保险补偿适当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