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许昌大病医保报销范围及报销比例最新政策说明

2月26日,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召开,这是省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全省性工作会议。会上发放了诸多医保“民生红包”,关系到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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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老人医保报销比例提高5%

“提高高龄老人医保报销比例。”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说,这是我省公布的民生实事,也是医保的重点工作。省医保局将根据要求出台提高高龄老人医保报销比例政策,对全省80岁及以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在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其报销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具体是:在出院当日已经80岁的参保居民在基本医保的各费用段报销比例均在其他参保居民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比如: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规定,在二级医院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高于3000元的报销比例是75%,那么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的报销比例是80%。

更多“救命药”纳入医保

我省要全面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规范按病种付费病种,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打好“组合拳”。

住院费复审概率不低于5%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绝不能让医保成为新的‘唐僧肉’。”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医疗费用快速增长,医保基金支出压力显著增加,今后要持续加强监管,堵塞漏洞,依法严肃查处各种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对骗保行为“零容忍”。

今年,我省将创新监管方式,逐步实现统筹地区智能监控全覆盖,用互联网、大数据提高审核的效率和准确率。逐步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申报费用初审率100%,对复审住院费用的抽查比例不低于5%。

报销流程再精简

以前,要办理医保报销,先是医生签字后,再到医院相关部门盖章,然后再跑到医保中心的医保窗口去盖章,来回跑很浪费时间。如今,大力实施“互联网+医保”,通过网上经办服务平台,让群众少跑路,甚至不跑路。

今年,我省将下大力气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焦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对标国家标准,加快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强对医保大数据的管理和应用,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和医疗救助四项政策“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优化经办服务流程,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特别是一些“奇葩”证明,简化审批和签订协议程序,优化定点机构结算方式,不断改善服务质量。

继续抓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面落实“三个一批”(简化备案纳入一批,补充证明再纳入一批,便捷服务帮助一批)要求,简化备案手续,拓宽备案渠道,加强就医地管理,引导形成合理的异地就医秩序。

一是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通知》明确2019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即大病保险在2018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15元。同时,要求个人缴费同步相应提高。

二是稳步提升待遇保障水平。

《通知》要求新增筹资主要用于两方面:

一方面,要确保基本医保待遇保障到位。巩固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建立健全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

另一方面,要提高大病保险保障功能。降低并统一起付线,原则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对贫困人口加大支付倾斜力度,在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全面取消封顶线。

三是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通知》主要是针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尚未整合统一的地区,要求加快两项制度整合,于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制度并轨运行向统一的居民医保制度过渡,在制度政策“六统一”基础上,进一步统一经办服务和信息系统,提高运行质量和效率。

四是完善规范大病保险政策和管理。

《通知》重点要求:各地同步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统一规范大病保险筹资及待遇保障政策;并按照《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落实筹资待遇调整政策,于2019年底前按最新筹资标准完成拨付,确保政策、资金、服务落实到位;优化大病保险经办管理服务。

五是切实落实医疗保障精准扶贫硬任务。

2019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年。《通知》要求各地切实负起政治担当,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因病致贫返贫特殊贫困群众,全面落实《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中医疗保障薄弱环节,确保贫困群众应保尽保,加强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按照现有支付范围和既定标准保障到位,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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