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时间:新生儿有医疗费用产生,则必须在出生次月起6个月内办理参保方可追溯医疗费用报销。如不需要进行新生儿待遇追溯的可以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办理参保「其他可参保人群也是每年这个期间办理参保哦」。
注意:新生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跨两个年度的,需足额缴纳两个年度的医保费用,方可追溯从出生之日起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办理程序:
1.无集体组织,由监护人到户籍所在地或本市居住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
2.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到所属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
缴费标准:2019年:288元/人。2020年:366元/人。
所需资料:
1.新生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监护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报销所需资料:1.新生儿医保卡原件、户口簿、出生证;2.办理人身份证;
3.医疗费用专用收据(须加盖医疗机构收费业务专用章;须有家属签名);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汇总清单原件1份(需含参保人基本信息、就诊医疗机构信息、项目名称、药品剂型及剂量、规格及项目单价等。加盖医疗机病历档案管理专用章或医疗机构业务专用章);「医院有打印专窗或病案室」5.出院小结或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1份(相关材料上需加盖医疗机构病历档案管理专用章或医疗机构业务专用章)6.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提供门诊病历封面及相关费用病历记录页复印件(提供原件校验,记录页中详细记录有姓名、性别等基本信息的可不提供首页));7.承诺书原件1份(如病历及票据中姓名与参保姓名不同,需提供由监护人拟写的承诺书,以证明为同一人。举个例子:新生儿出生时,医疗资料往往为“母亲姓名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