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潮州新生儿医保办理流程及报销比例说明

发布时间:2023-11-07 23:26:40

很多人很好奇,为什么在网上搜不到潮州市“少儿医保”。其实,“少儿医保”包含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之内,在我市,新生儿出生当年度随其母亲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等新生儿入户之后,就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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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母亲按本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符合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条件的,新生儿出生当年度(新生儿出生当天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随其母亲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为新生儿支付的医疗费用,计入母亲可享受的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内。

在出生3个月内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参保前未按前款规定随其母亲享受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新生儿,其出生到参保前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药费用,可按照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档次相应待遇标准予以报销。

新生儿出生当年度超过三个月参保的,从参保次月享受医保。

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项目等按国家有关政策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新生儿如何参保?

具体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请咨询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潮安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电话:5812269)

饶平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电话:7802742)

湘桥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电话:2213104)

枫溪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电话:6887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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