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I、II级)、城乡五保对象、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等城乡困难居民需到村委或社区登记后统一交由医保经办机构汇总申请资金,个人无需缴费。对低收入救助对象的居民实行先缴费,后申请认定,再进行医疗救助。
缴费方式
集中代收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选择由村(居)委会、社区医院、学校、商业银行等协办人员集中代收的,原则上由协办人员通过协作银行开发的POS机、手机APP或微信等渠道完成缴费。
现金方式
由村(居)委会、社区医院等协办人员集中代收,特殊情况收取现金的,根据本地“双限”报解管理规定,及时将代收费款存入税务机关在银行设置的“待报解社会保险费专户”。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自行申报缴费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选择自行申报缴费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办理缴费。缴费后持城乡居民医保证、缴费凭证到村或社区进行缴费登记。
注意事项
▪ 省属市属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在市医保部门参保登记,然后到税务部门进行缴费。
▪ 新生儿出生当年,只需凭新生儿户籍、出生证明或其父母户籍证明材料,集中缴费期到户籍地所在村(社区)参保登记,错过集中缴费期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登记,当年不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 城乡居民对参保政策、待遇等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对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咨询。
银行缴费渠道
1、银行缴费渠道缴费人可通过税务部门协作商业银行开发的手机APP自行完成缴费;
也可使用该商业银行卡或现金,通过其网点自助机或柜台办理缴费。
微信缴费渠道
2、缴费人可登录微信进入
【支付】
↓
【城市服务】
↓
【社保】
↓
【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
办理缴费
自然人网厅
3、缴费人可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网厅自行完成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