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德州市医疗保障局获悉,2020年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已经开始,个人缴费标准是260元,集中缴费期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一般居民在社区缴纳,学生在学校集体缴纳。
根据要求,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缴纳个人缴费部分费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期限为缴费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儿可随母亲参保状态享受本年度内医疗保险待遇。母亲未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必须在出生6个月内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并缴费,即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本年度内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未按规定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医保待遇。
除新生儿及另有规定的情况以外,对其他少数在集中缴费期内未能及时缴费的居民,允许补缴,补缴标准为当年度个人缴费和各级政府补助标准之和,享受医保待遇时间为补缴费用之日起30日后至12月31日。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报销比例与2019年相同。
首次参保的居民需先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再缴费,以往办理过参保登记手续的可直接缴费。在缴费期内首次参保的居民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镇(街道)或所在县(市、区)医保中心、市属各开发区社保中心办事大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自2019年4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收。参保人在参保登记成功后,可自行通过手机进行缴费。
手机缴费方式
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山东税务”,在“微信办税”——“社保费”模块中自行缴费;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在“我要办税”——“社保费缴纳”模块中自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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