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260元),由财政全额补贴,个人不缴费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2.特困供养人员
3.具有本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5.重点优抚对象
6.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
7.市县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居民医保人员
以下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适当补贴
1.地方拓展的医疗救助对象
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时间、缴费方式等,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各县区人社部门的公告。
自10月18日至11月30日,我市将开展城乡居民医保政策集中宣传活动,重点宣传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费时间、缴费方式,城乡居民医保暂行办法和大病保险办法,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项目)、异地就医、重大疾病保障等政策要点、办理流程及就医结报注意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