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杭州大病医保怎么办理流程,杭州大病医疗报销怎么报

发布时间:2023-11-04 14:39:32

由于杭州主城区大病医保已经落地,现在参保人员最关心的就是医保的报销问题,下面小编以问答的形式总结了杭州市大病医保报销流程。详情可参见“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8.jpg

首先,享有杭州市主城区医保的参保人员需要医生开具电子处方单并去医院医保办进行医保备案,然后再去定点药店配药。

问:如何判断外配处方是否进行过医保备案?

答:凡是经过医保系统备案的外配处方,在处方显著位置都会显示外配处方备案号。

问:定点零售药店如何受理外配处方?

答:定点零售药店受理外配处方流程不变。参保人员持外配处方至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时,定点零售药店驻店药师在医保结算系统输入处方备案号(具体模块由各定点医院自行开发),核对纸质处方内容与外配处方信息一致后,就可按规定调剂药品。

问:关于外配处方信息化管理的其他问题?

答:1)外配处方有效时间为自定点医疗机构开具处方起的三个自然日。

2)现行的非处方药和双轨制处方药调剂规程不变。

问:主城区特殊药品大病保险政策覆盖的对象有哪些?

答:1、参加主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2、参加主城区子女统筹医疗的人员。

3、参加主城区医疗保障的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配偶。

问:主城区特殊药品大病保险政策待遇保障水平如何?

答: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特殊药品费用,按以下规定结算:

1、承担一个起付标准,具体为:

(1)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低收入农户证》的参保人员为5000元,其他参保人员为2万元;

(2)年度零售价格累计金额低于2万元(含)的特殊药品,起付标准为8000元。

2、年度支付最高限额为45万元。

3、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部分药品费用,基金承担比例为:5000元以上至2万元(含),基金承担50%;2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基金承担60%;20万元以上至45万元(含),基金承担70%;最高限额以上部分的药品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

年度中参加特殊药品大病保险的,其待遇起始时间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起始时间一致。

问:参保人员从何时起享受特殊药品大病保险待遇?

答:我市参保人员享受特殊药品大病保险待遇的起始时间为2015年1月1日。

问:主城区特殊药品大病保险报销业务在哪里办理?

答:特殊药品大病保险的报销业务由杭州市医疗保险事务受理中心统一受理,具体地址为:杭州市西湖大道149号二楼。

问:主城区特殊药品大病保险报销需要事先备案吗?

答:符合特殊药品大病保险用药规定的参保人员,应先办理相关疾病和用药的备案手续。由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生填写《杭州市医疗保险特殊用药备案单》,经所在医疗机构医保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至杭州市医疗保险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备案。2015年9月15日前,已使用特殊药品的,可在办理医药费报销手续时备案。

备案所需材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2、疾病诊断书(须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公章)和《杭州市医疗保险特殊用药备案单》(由医院医生填写,医院医保办盖章)。长住外地人员需提供加盖当地医院公章的疾病诊断书以及与疾病诊断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疾病化验单、疾病的诊断报告单以及出院记录等;

3、委托办理的还需携带代理人身份证。

问:办理备案手续后,如何报销特殊药品费用?

答:备案后,经治医生可按规定给参保人员使用已备案的药品,参保人员可持购药原始发票及相关材料到杭州市医疗保险事务受理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医疗费报销所需材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证历本》;

2、《医疗费用申报单》;

3、医疗费收据原件;

4、本人银行卡(16周岁以下人员需使用非本人银行卡,或参保人员已死亡的,需提供双方证件、关系证明及有关说明);

5、就诊病历、药品费用明细清单(需注明药品单价和数量等)及其他审核所需的相关资料(长住外地参保人员需提供与费用明细相对应的处方复印件);

6、委托办理的还需携带代理人身份证。

问:医疗机构无药品库存时可到零售药店购药吗?

答:备案通过后,具备资格的经治医生可按规定给参保人员使用已备案的药品。当所在医疗机构无药品库存时,可由医生开具外配处方并上传电子处方信息,参保人员可持纸质处方至市内特殊药品大病保险医保定点药店购买药品。

问:参保人员在外地发生的特殊药品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转外或长住外地登记备案手续后,在主城区以外地区(限境内),发生的符合大病保险规定的特殊药品费用,可按规定报销。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