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地区的大病医保,住院du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报销流程如下:
1.定点医疗机构于每4102月10日前,将上月1653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3.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4.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申办门诊大特病需提供以下材料:《淮南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鉴定申请表》,由本人填写,职工需单位加盖公章;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诊断证明、化验单等,医务科盖章有效);社保卡复印件;两寸彩照一张;于每月1-10号前在山南政务大厅二楼医保局窗口申请办理。具体经办业务电话0554-6883181或6881386。已电话告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