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交一份钱就可以享受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双重保障,因为大病保险费由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支付,参保人员个人是不需要另行缴费的。
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边缘对象还会在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基础上再享受医疗救助保障。
门诊报销的那些事
就医报销比例
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并患有相关规定病种的参保人员,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可享受门诊规定病种报销待遇。
在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包括一级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报销85%;一级医疗机构报销8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7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特三级医疗机构报销55%。也就是说,选定等级越低的定点医院则报销比例就越高,等级越高的定点医院则报销比例就越低。
门诊规定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一览表
注:苏家屯区中心医院、新民市人民医院尿毒症透析治疗统筹基金报销比例80%,辅助检查和透析用药按70%报销。
门诊报销的那些事
门诊统筹待遇
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员,如果有常见病、多发病、意外伤害门诊就医的,可通过选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起付标准为每季4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季150元,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5%。
选择乡镇卫生院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其辖区内的村卫生室可同时作为本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在村卫生室的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季50元,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与在乡镇卫生院的标准累计计算。
门诊报销的那些事
“两病”用药待遇
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学生除外),经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两病”(高血压、糖尿病)并备案后需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参保人员,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起付标准为每季40元,报销比例为55%,高血压限额标准在门诊统筹季限额150元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每季180元,糖尿病限额标准在门诊统筹季限额150元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每季21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参保人员,按糖尿病限额标准执行(已经享受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规定病种保障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不能重复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