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是大家甚为关心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开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报销可分为市内就医、转诊转院、急诊急救等方式。小编整理了来宾市医疗保险报销指南的一些相关信息,供大家了解和参考!
一、市内就医
1、参保居民持医疗保险就医卡、IC卡
2、门诊:医保窗口交费或刷卡
3、定点医院就医
4、住院:医保窗口办理住院手续
5、参保居民住院费用及经批准的门诊重症慢性病费用,符合规定由统筹基金支付的,由定点医院按规定记帐,医疗保险中心定期与定点医院结算。
二、转诊转院
1、市内转诊转院:参保居民所住医院经治医师开出转诊单,持转诊单到该医院医保科办理手续。由低级别医院转往高级别医院的,由参保居民补齐起付线差额;由高级别医院转往低级别医院的,不退起付线差额。转诊手续三日内有效。
2、市外转诊转院:由我市三级或二级专科医院主治医师填写“开封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科主任、主管院长、医保科长签字→市医保中心备案→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就医结束按我市规定报销。
三、急诊急救
参保居民因急诊急救不能到定点医院住院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由社区(或学校)医疗保险专管员向市医保中心备案,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就医结束按规定报销。
四、现金报销
1、参保居民未发卡期间和经批准的转诊转院就医费用给予现金报销,需提供以下资料:
(1)就医卡、IC卡、出院证明、发票;
(2)住院病历首页、出院证、出院小结、临时医嘱、长期医嘱单复印件并加盖该院印章;
(3)出院结算清单汇总单(一日清单无效);
除以上资料外,转诊转院病人还需提供转诊转院介绍信;急诊急救病人还需提供急诊急救的门诊病历和备案单。
2、以上材料备齐后交社区(或学校)医疗保险专管员,于每月15—20日到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审核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