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办理医疗保险报销业务的市民们,你们知道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吗?小编为你整理出湛江医疗保险报销指南,希望能帮到您。
报销比例
报销前提:
1.门诊和住院需要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才可以报销。
2.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医保用药目录、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之外不可报销。
㈠城乡居民住院费用报销:
起付线标准:
1.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除五保户、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住院继续实行零起付线外;
2.其他参保人在乡镇卫生院、一类医院、二类医院和三类医院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100元、100元、300元和500元。
报销比例为:
1.乡镇医院85%、一类医院80%、二类医院70%、三类医院50%。
2.五保户、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住院,在此基础上住院报销增加10%。70岁以上老人住院报销增加5%。
㈡城乡居民门诊费用报销:
起付线标准:20元。
报销比例为:
1.普通门诊:为60%,年度限额300元。
2.特殊门诊:患有28个特殊病种的参保居民,可以申请办理门诊特殊病种手续,在门诊治疗按规定继续报销医疗费用。
注:参保人有两种以上门诊特定病种时,以其中限额最高的一个病种作为年度/次限额标准。
㈢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
符合大病保险条件的,在医院系统自动结算,享受报销待遇。
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大病患者给予进一步保障。基本医疗政策范围内年度个人自付费用达到1万元以上享受大病保险待遇,采用分段递增办法,分别为1-5万元、5-8万元、8-10万元和10万元以上四个阶段,分别由大病保险支付60%、70%、80%和85%。
报销范围
城乡医保费用下不予报销情况:
(1)明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2)交通事故(能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肇事方逃逸的相关证明除外)、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由第三方负责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
报销材料
住院费用报销:
1.住院医疗费用发票;
2.出院小结或疾病诊断证明书;
3.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4.异地门诊:门诊医疗费收据(发票)、诊断证明书、门诊费用明细表(或处方)。
5.《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手册》、《湛江市职工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手册》、《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手册》、居民医保《临时医疗证》、《湛江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门诊手册》。
6.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参保人银行存折复印件(职工医保限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复印件;居民医保限本人或同一本户口簿的家庭成员银行存折复印件)。
7.可以报销的生育或相关项目的医疗费用另需提供符合计生政策证明(计生服务证、出生证或计生办证明)。
8.属交通事故的另需提供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协议书等相关证明。
9.属刑事、治安案件的另需提供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
温馨提示:
(1)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必须加盖医院公章,参保人另有商业保险报销的,请预先准备好材料复印件;
(2)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入院后2个工作日内须电话告知社保局;
(3)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转院手续不齐备的异地住院,按本市同级(类)医院报销比例的一半进行核报。
门诊费用报销:
1、门诊医疗费收据(发票);
2、诊断证明书;
3、门诊费用明细表(或处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址
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雷州分局
地址:西湖大道170号
电话:0759-8818765
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霞山分局
地址:岭南路3号3
电话:0759-2212030
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麻章分局
地址:镇安街附近
电话:0759-3305738
吴川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惠嘉百货商场附近
电话:0759-5562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