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兰州社保医保报销范围,兰州社保医保报销比例,兰州社保医保可以报销多少钱,现在就跟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2021年兰州社保医保报销范围
1、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家庭病床)治疗
2、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费用
七种情形不能报销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3、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致伤病的
4、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
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
6、属于工伤保险(含职业病)或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
7、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
二、兰州社保医保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
住院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400元、550元、700元;
住院起付标准: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多次住院,从第二次住院起,起付标准可以依次递减20%,但递减过程中最低起付标准不得低于前款起付标准的50%;
报销比例:退休人员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与在职职工相同,统筹基金自付比例分别为12%、8%、4%。
温馨提示:统筹基金的使用要严格限制在基本医疗服务范围、项目、设施标准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费用开支范围之内,超出部分不予支付,由职工个人自付。
区外转院报销比例:个人先自付20%的基础上,按上述住院费用报销标准予以报销。
注:未经批准到外地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长期门诊费用报销:
1、原则上到定点医疗机构一年报销一次,不满一年但费用超过5000元的可中间结算;
2、一年收取起付标准400元,除去不对症项目、自费项目及乙类项目应自负的20%以外,进入统筹报销范围的个人承担40%,医保报销60%。
城乡居民
住院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三级甲等医院为1400元;三级乙等医院为1000元;二级医院为400元;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200元。
报销比例: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费用医保基金支付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费用医保基金支付8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费用医保基金支付65%。
门诊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50元;
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300元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报销40%;起付标准以下,300元以上的门诊费用由个人负担。
注:在一个参保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100元。
三、兰州社保医保报销地址
兰州市医疗保险局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411号
电话:0931-4600263
城关区医疗保险局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贤后街37号
电话:0931-4903891
七里河区医疗保险局
地址:兰州市西津东路989号
电话:0931-2664235
西固区医疗保险局
地址:兰州市西固区福利西路44号
电话:0931-7536826
安宁区医疗保险局
地址:兰州市安宁西路504号
电话:0931-7661380
红古区医疗保险局
地址:兰州市平安路890号
电话:0931-6216602
永登县医疗保险局
地址:兰州市城关镇民乐街
电话:0931-6414532
皋兰县医疗保险局
地址:兰州市石洞镇
电话:0931-5722345
榆中县医疗保险局
地址:兰州市榆中县太白西路36号
电话:0931-5237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