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改革

教师职称改革新消息等级评定条件

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须不忘初心 促进教学质量

职称改革惠及广大中小学教师,既是对他们辛勤劳动的应有尊重,也是对义务教育的一种促进。只有让中小学教师的心安下来,心无旁骛地守住三尺讲台,传道授业解惑,义务教育的发展才有可靠人才的保障。

近日,人社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新的职称制度设置了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创新评价机制等,使中小学教师首次拥有和教授、研究员同样的职业发展空间。广州作为省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的试点市,今年共有788人通过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改革带来不少变化,如把职称系列统一为初、中、高级,这意味着小学教师也能当上教授,此外职称评定将注重师德和教学水平等。人社部与教育部出台的指导意见、广州的试点,都体现了这一精神。“小学教师也当能教授”,打破中小学教师职称天花板,让中小学教师有一个盼头,这种改革是值得称道的。职称改革惠及广大中小学教师,既是对他们辛勤劳动的应有尊重,也是对义务教育的一种促进。只有让中小学教师的心安下来,心无旁骛地守住三尺讲台,传道授业解惑,义务教育的发展才有可靠人才的保障。假如能够与大学教师一样待遇,也能评上教授,对吸引高学历、高素质人才进入中小学队伍,尤其对吸引男教师进入小学是有帮助的。

作为一种激励性制度,或者制度性激励,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制度旨在满足教师的心理、身份、自我实现等诸多需求,制度的边际效用则是教学、教育产生正外部性,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制度功能决定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必须满足三个“有利”:有利于教师自我提升、有利于教学质量增进、有利于教育事业发展。

改革之举,一在必达标准改革。学历、教龄、现职称年限、论文、教学成果、计算机、普通话、外语、培训进修等等,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设定的诸多前置条件,有利于学者型人才成长,有利于评审的可操作性,但也存在一定的机械性。增加教学评价权重,将会更贴近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本义。

二在评价流程改革,赋予学校更多发言权。一位教师教得好不好、学生喜不喜欢、是否有资格当“教授”,谁最清楚?学生、教师同事最清楚。谁最有发言权?当然是学校最有发言权。理论模式应该是,教师职称由学校说了算。现行的评定流程,话语权往往掌握在对教师的教学能力、水平、效果缺乏充分了解人手上,自上而下的流程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评定的独立性、客观性,但还是建议要赋予学校多一些话语权。

三在对乡村教师尤其民办老师的倾斜。曾经有一个调研显示,跟城市教师比起来,乡村教师评职称要花更多的时间——小学要多花5、6年的时间,中学也要多花4年。面临更少的机会——一一些边远贫困地区的乡村教师连电脑都没摸过,资料无处查,图书无处找,写论文“难于上青天”,要达到那些必达条件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现在,广州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已经作了一定程度的修正,“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原则正在落实。由于种种原因,民办教师在职称评定上仍存在诸多困难,譬如培训进修不够、获奖不多等,需要再探讨。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一定要回归到教师、教学上来——让中小学教师得到实惠,让教学质量得到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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